瀘州市地處川滇黔渝結合部,是著名的“中國酒城”,具有“江城”、“山城”、“港城”特色,面積1.2萬平方公里,中心城區面積109平方公里。2013年總人口508萬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43.8%,戶籍人口城鎮化率35.87%。
一、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總體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和《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精神,結合瀘州城鎮化發展實際,在創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建立多元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創新行政管理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設市設區模式等方面進行綜合試點,探索總結出西部地區推進城鎮化發展典型模式和普適經驗,努力將瀘州打造成特色鮮明、底蘊豐厚、充滿活力、獨具魅力的川滇黔渝結合部區域性中心城市,加快建成在成渝經濟區有重要影響、在全國有較強示范作用的新型城鎮化先行市,為瀘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實基礎。
——城鎮化水平和質量穩步提升。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2.2%,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6.7%,實現新增38萬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8.5%,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5%,實現新增42萬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逐步縮小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間的差距,就業、住房、教育、醫療、文化體育、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基本覆蓋全部常住人口,逐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一體化。
——城鎮體系和空間布局更加合理。增強中心城區輻射帶動能力,促進中心城區、縣城、中心鎮和新農村協調發展。
——城鎮化體制機制不斷創新完善。在人、地、錢等領域取得實質性突破,基本消除阻礙城鎮化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
二、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主要任務
(一)創建合理可行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
科學測算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合理確定各級政府、企業、個人等分擔比例。政府主要承擔義務教育、基本養老、基本醫療衛生、保障性住房及市政設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社會和企業主要承擔職業技能培訓成本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等,引導農業轉移人口積極參加城鎮社會保險、職業教育并承擔相關費用。具體實施路徑為:
1.全面放開全市城鎮落戶限制,積極推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在4個縣城率先試行城鄉統一的居住證制度,以居住證為載體,提高基本公共服務覆蓋面。
2.設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專項基金。市政府每年安排10億元以上專項基金,并逐年增長。
3.理順事權與支出責任適應關系。基本實現錢隨人走。
4.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通過市場化手段將農業轉移人口在農村占有和支配的各種資源、資產轉變為資本。
5.完善城鄉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險轉移接續辦法,推動農業轉移人口由農村社會保險向城鎮社會保險過渡;足額保障城鎮義務教育經費,逐步實現農民工隨遷子女在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高中教育階段的市民待遇;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檢查力度;把符合條件的農民工住房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統籌解決。
(二)建立多元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
1.提高政府性資金使用效率。扶持重點產業發展,加強財源培育建設,建立穩定可靠的地稅收繳體系;通過出售部分有盈利能力的地方國有資產等方式盤活地方政府性資產;靈活運用直接補貼、貸款貼息、投資入股等方式統籌使用政府性資金。
2.促進投融資渠道多元化。編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融資規劃,重點跟進落實與國家開發銀行簽訂的城鎮化貸款協議;爭取省級發債資金向本市傾斜,提高直接融資能力;規范采用PPP等項目方式,提高間接籌資能力。
3.加快發展金融服務業。按照市場化原則整合現有投融資平臺,成立以服務城鎮化建設為核心業務的投融資集團;引進國內外金融機構入駐瀘州;探索推進中國白酒金三角酒業集中發展區資產證券化試點,支持重點產業開展資本市場和融資租賃的改革試驗。
4.有效防控政府債務風險。將政府債務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編制城市政府資產負債表,做好政府信用評級準備工作,建立動態、全口徑的負債紅線預警,設立償債基金。
(三)創新行政管理高效和行政成本降低的管理模式
1.全面簡政放權。編制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加大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力度,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統一進入縣級政務服務中心和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實行“一站式”服務。
2.引入社會化管理主體。完善政府支持社會社區組織發展和購買服務政策體系,編制政府年度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目錄。
3.調整優化行政管理層級和行政區劃。賦予吸納人口多、經濟實力強的鎮在項目管理、經濟管理、城鎮管理等方面具有縣級政府管理權限;創新行政管理體制,在中心城區推行三級政府兩級管理;支持符合條件的縣按程序開展縣改市工作。
三、保障措施
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城鎮化推進領導小組組長,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推進全市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保持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長期穩定不變。建立市級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部門間政策制定和實施。建立新型城鎮化試點工作考核指標體系,實行目標管理。加強對試點宣傳解釋工作,營造良好社會輿論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