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有關方面就山東“9·14”平邑強拆血案發出官方通報:經市、縣兩級公安機關、消防部門連續五天不間斷調查,在省刑偵和消防專家組具體指導下,提取有關物證送權威部門鑒定,綜合勘查檢驗、尸體檢驗、物證檢驗、審查訊問、走訪調查等工作,“9·14”事件由平邑縣地方鎮某村強拆引發,排除他人人為縱火,火災系張紀民自身行為所致。(9月20日大眾網)
9月14日,山東臨沂市平邑縣地方鎮某村農民張紀民,因宅基地拆遷糾紛在自家房屋內被燒身亡,強拆又冷不丁地回到了輿論的中心地帶。回想這些年,野蠻拆遷一度讓人不寒而栗,痛心疾首,有關方面為遏制暴力強拆出臺過許多政策,也針對性地修改了一些法律法規,比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取消了“行政強拆”,改由政府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政訴訟法》修改后,明確了征地拆遷案件法院必須受理……新的制度安排能讓人看到暴力強拆正在走向終點的希望。
可是,“9·14”事件卻打破了這個社會致力于構建和諧拆遷的努力。對于整個事件發生的來龍去脈,當地在9月20日發布的官方通報里做了較為詳盡的闡述和回應,雖然表明“排除他人人為縱火,火災系張紀民自身行為所致”,但也很明顯,張紀民雖然是自焚,但卻發生在強拆現場,我們還是能從字里行間清晰地看出暴力強拆的丑陋與罪惡。
按照通報,“死者張紀民因房屋拆遷補償問題一直未與拆遷方達成協議”。9月14日,當地政府直接介入,一路人馬根據“事先約定”,控制了張紀民的妻子,與此同時,另一路人馬則來到張紀民家門口,“準備實施強拆”。對于張紀民個人而言,恐怕對各種可能的后果是有心理準備的。當妻子被抓,當地政府把強拆的發條上緊到極限,在一個強弱分明一觸即發的現場,再以一己之力阻擋拆遷已經毫無可能,張紀民守住房屋心理防線瞬間被擊垮,而選擇了“人在房子在,房子不在人不在”……暴力強拆中形形色色的自焚悲劇又一次重演。
其實,9月18日晚,當地也曾發布消息稱,對直接參與非法拘禁張紀民妻子的平邑縣地方鎮黨委副書記魏運波等7人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可以說,強拆是導致平邑“9·14”事件最終走向自焚的第一張多米諾骨牌,讓人發現暴力強拆并沒有絕跡!公開報道里尚未有張紀民提起訴訟的描述,我們不知道這個可憐的農民是否知道他本可以依據《行政訴訟法》提起訴訟的,因而惋惜于他錯過了一次“依法維權”的機會,可當他面對沖在強拆第一線的地方官員,權力的蠻橫之下,只會是弱者的絕望了!或許,這里面還有一個原因是,現行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取消了“行政強拆”,但農村集體土地征收中至今沒有不許“行政強拆”的明確要求,這可能給一些地方政府留下了暴力強拆的空子,平邑“9·14”事件之后,這個漏洞得盡快補起來。
還需要說一點,人們反對的并不是拆遷,而是拆遷的某些方式和手段!城鎮化不可阻擋,拆遷也不可避免,平邑“9·14”事件表明暴力強拆仍舊會間歇性發作,我們需要警惕長期以來暴力強拆慣性下的路徑依賴,拆遷必須也應該行進在文明、和諧、法治的軌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