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9月14日上午,山東平邑縣地方鎮后東崮村,46歲農民張繼民被火燒死在自己家中。張家的親屬和現場目擊者指出,地方鎮政府就房屋拆遷賠償一直沒和張繼民談攏,當日鎮政府官員帶了幾十人來強拆,強拆期間引發火災悲劇。事發后,媒體跟蹤報道,事發前張繼民妻子潘進慧被打后,被扔在了路邊,潘進慧失聯的同時張繼民家遭數十人圍堵?;馂陌l生后,50多個人圍著院墻禁止村民靠近救火。難怪,輿論一片譴責聲。
對這一事件,當地政府是怎么做的呢?
臨沂市委書記林海峰在通報中指出,這是一起因基層干部法紀觀念淡薄、作風簡單粗暴、強制拆遷引發的群眾生命財產受到嚴重侵害的惡劣事件。林海峰提出成立事件調查組,查清起火和張繼民死亡原因,查清拆遷過程中是否存在失職瀆職、違紀違法行為,也要查清潘進慧被抓被打的事實真相以追責。對該事件負有直接責任的地方鎮黨委副書記魏某某等3人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與此同時,臨沂市委副書記張宏偉來到醫院,代表市委市政府看望張繼民家屬潘進慧。張宏偉還表達了歉意,表示一定會依法迅速查明事件真相,對涉及到的違紀違法人員嚴肅處理,還受害者一個公道。張宏偉詳細了解了潘進慧的病情,要求醫院對潘進慧的身體狀況作進一步的全面檢查,安排專人精心醫治調理,醫療費用要全部免除。張宏偉對潘進慧兩個女兒的情況十分關心,要求學校要安排責任心強的老師,認真細致地做好課程輔導、生活照料、心理疏導等工作,幫助孩子盡快走出家庭變故的影響。同時,要求平邑縣妥善安排好潘進慧出院后的住房問題,切實幫助解決好生活困難。
看來,火災的原因雖有待查明,但“強拆”總算被認定了。然而,“強拆”早已是一個經常刺激公眾神經的話題,強拆見多了,它就容易模糊公眾的視線,可能導致淡化甚至掩蓋惡劣事件背后的犯罪真相。據媒體報道,平邑縣地方鎮政府已經不是第一次強拆了,只是前幾次沒有發生火災死人因而沒有引起如此廣泛的關注。根據平邑縣政府官微9月14日及此后發布的幾條微博都可看出,平邑縣政府試圖將這次強拆縱火事件作為普通火災處理。
其實,強拆只是事件的原因和表象而已,事件的核心在于房子被燒毀,被害人被燒死,而這正是赤裸裸的犯罪行為。這次事件處于非法強拆的背景之下,受害家屬被非法拘禁和毆打,受害者張繼民被鎖在房內燒死,如果是有人蓄意向屋內投放火種,或者制止其他村民救火救人,這就可能觸犯刑法規定的放火罪和故意殺人罪等罪名,那是刑法規定的最嚴重的罪行。當然,這還有待司法機關的最后調查和判決。
事實證明,強拆事件屢屢發生,在強拆的背后隱藏著的正是相關人員對法律,以及對他人權益的蔑視,這既體現出一些地方官員法律意識的嚴重缺失,也反映了部分執法人員已近乎膽大妄為、草菅人命。
即使是在事件發生后,當地官員的道歉和承諾同樣體現出其法律素養的匱乏。例如,當地官員隨意做出為受害者治病一律免費這樣的承諾,可醫院并不應該受政府官員的指揮,因此,作出這種承諾也是不負責任的。還有,政府關心受害家庭子女的成長是好事,但體現政府的關懷為什么總是要等到死人之后才到來呢?而且,這種關心也是某個領導人以隨意的形式作出,這仍然暴露出地方官員的素質問題。
隨著強拆事件的多次發生,我國相關法律已經不斷得以完善,然而,一些處理拆遷事項的基層干部還適應不了法律的變化。尤其是在處理強拆并發生了違法犯罪案件時,地方官員應該多一些法律意識,多一些法治思維,依法追責,依法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