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南電視臺《法治現場》報道,8月30日下午,河南開封市,由于剛下暴雨街道馬路積水,水深沒腳踝,但無礙車輛行駛。一名穿深色上衣的老人,駕駛一輛電動車慢速駛過,到路中央時不知何故突然摔倒,車翻人倒地,半浸在并不算深的水中,老人在水中掙扎不起。(9月8日《中國新聞網》)
這則新聞一經傳播,立即又掀起了一場關于“扶不扶”的熱議。輿論的炙烤點再次襲擊著道德的缺失。的確,當一位老人跌落于街頭的積水中,當一個個行人視而不見的離去,當老人就這樣離開了這個世界的時候,我們善良的淚水淹沒了所有的不文明的行為。這樣的寒冷是可怕的,這樣的寒冷猶如寒光閃閃的刀子,插在我們傷痕累累的心上。那種傷痛是無法用語言來描述的。
這讓我想起前不久發生的一起事件。某地發生一場車禍,第一個過路的群眾寒冷的離開了。可是,事后發現出了事故的竟然是自己的父親。由于沒人救援,父親的生命離去了。這位市民后悔不已,說今后遇到這樣的事情必然會第一個挺身而出。但是,悲劇已經發生,時間不能倒流,留給他的也只能是終生揮之不去的悔恨了。救助別人其實就是救助自己,這是多么淺顯的道理?
在如此的寒冷場景中,我們當然有千萬個理由去譴責道德的缺失。但是,在這起事件中,需要我們反思的還有很多,這不僅是道德缺失的問題,更需要拷問的有這樣三個問題。
其一,道路積水為何能淹死人?當然,從理論上來說,再小的積水都有淹死人的可能。問題是,道路上該不該有這樣的積水?這恰恰拷問的是城市的建設和規劃。重視地上的雄偉,忽視地下的實用,已經到了很嚴重的地步。李克強總理說城市建設既要面子也要里子。我們何時終結城市看海?何時終結逢雨必澇?
其二,設施管護為何一再缺位?暴雨時節,尤其是下雨的時候,我們的公共部門更應該積極作為,對于危險的地方進行巡邏,引導群眾躲避危險區域。遺憾的是,在暴雨時節,我們看到的是站立在窨井旁的愛心市民,是站立在危橋邊的好心老人。最該出現的管理人員卻不在現場。當路上出現積水的時候,排水設施去了哪里?
其三,為何沒有危險指示標志?去年的時候,北京發生一起事故。暴雨導致了地下涵洞積水,一輛私家車載著一家4口走到這里,直接開了進去,一家人同時離開了這個世界。對于城市危險的地方,城市管理者需要做的事情是消滅隱患,一時不能消滅的隱患,要勾畫一幅“危險指示圖”和標志,盡量減少此類危害。無疑淹死老人的路段就缺少這樣的安全防線。
老人淹死在馬路上的積水坑里,這本身就是不該發生的事情。我們固然需要強烈的譴責見死不救的道德缺失,深深去反思在這個時代我們該如何挽救正能量。但是,我們也不能只是看到了道德的缺失,更應該看到管理部門存在的問題。從這個角度來看問題,馬路上淹死老人不值得追究某些人的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