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天將對《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草案)》進行審議,其中規定“車廂內禁止飲食,不聽從運營單位勸阻制止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處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新聞一出,地鐵車廂內是否應該“禁食”的話題,又在各地引發廣泛爭議。
支持者理由充分,一是影響安全,食品渣容易招來蟑螂、老鼠,飲料灑落在地可能會把乘客滑倒;二是有礙環境,地鐵是個密閉空間,吃東西味太大;三是不文明,畢竟地鐵是個公共交通工具,不是餐廳。反對者也言之鑿鑿,畢竟,上下班時地鐵里人都快擠成紙片兒了,如果不是沒辦法,誰愿意還吃東西啊。而且,處罰“一刀切”也顯得不人道,畢竟,只喝水影響不大,有的食物不掉渣也沒味,還有老人小孩也有特殊情況。再者,罰款執行起來也有一定難度,不可能每節車廂都派人看著,如果不能令行禁止,這種規定豈不是形同虛設。
雖然正反雙方都各有各的道理,但是,地鐵里吃東西確實不太合適,這就跟公共場所大聲說話一樣,以前沒人覺得這是個問題,可是,隨著文明素質的提高,現在,持反對意見的人也越來越多。地鐵禁食的條例其實在許多城市都已經出臺,比如上海、深圳,每次都引起很大的爭論。但是,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其實我們并沒怎么聽到很多有人被罰的案例,為什么呢?當然不是因為地鐵管理部門執法不力,而是,大家也都知道,罰款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只要目的達到了,有利于地鐵環境的好轉,有利于乘客的舒適乘坐,許多規定是可以靈活執行的。
舉個簡單的例子,公共場所禁煙令剛出,也是爭議一片。現在,在公共場所已經很少見到人抽煙,雖然對于違法的人也有重罰的規定,但二手煙的減少,更多的并不是靠罰出來的,而是,有了這個處罰的規定,大家都意識到這種行為并不文明,影響到了旁人的健康,更多的人自覺到吸煙區吸煙了。文明素質的提高靠的是人們言行舉止的點滴進步,它是從一件件小事,一個個小細節培養起來的,一定有一個過程,急不來也罰不來。但是,處罰的規定可以有,畢竟,這對人們的行為是一個很好的約束,也樹立起一個高標準和人們努力的方向。人人都能做到時,自然就水到渠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