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頗為奇異的現象在我國一些城市輪番出現,即:這邊是成片的歷史文化街區在地產熱潮中頃刻瓦解,淪為廢墟;那邊,一些不倫不類的仿古街市拔地而起。此舉兩例,一則為我親歷,一則來自報載。
先說親歷的。去年仲夏慕名到岳陽游覽,在洞庭湖邊、岳陽樓旁徜徉號稱全國面積最大的一條仿宋街——汴河街。據史書記載,這里曾經是有過一條汴河街,但由于歷史悠久,常年失修,到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已破爛不堪,于是一拆了之,重建仿古街。乍看就是一個假古董,毫無歷史感、文化味,轉了半天也難以找到這座古城昔日些微的歷史和文化的底蘊,我只能徒嘆一聲:“此行虛矣!”
報載說的是山東省聊城。這個古城在新世紀初啟動了一個雄心勃勃的重建計劃,并延請同濟大學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阮儀三教授領銜編制整體規劃,但是,在實施規劃時,某地方長官認為“它還是太陳舊,不夠亮眼”,于是阮的規劃擱置一邊,大片的老街區被拆除,同時又重新建造了一批青磚灰瓦、檐牙高啄的仿古宅院。這種做法理所當然地受到阮儀三等專家的批評:“聊城古城街巷的基本格局還在,但里面的建筑全部都變味了”。
五千年的華夏歷史留存了不計其數的古城,歷經滄桑,又遇戰亂,還是屹然“活”著,古風依在,古韻猶存。然而,就在這些年的“舊區改造”狂潮中,樓市林立,商鋪鱗次,一批又一批的古城被“刷新”,從外表看,委實是“舊貌換新顏”了,但是從底蘊析之,古城不“古”,價值全無!尤其是那些國家級的歷史文化名城,一個又一個的歷史文化街區被視為“歷史垃圾”而拆除。一些地方政府主政者的歷史眼光“弱視”到何等程度!2011年1月始,住建部和國家文物局聯合對我國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開展保護工作調查。日前在業內一次學術研討會上,有參與這一調查的專家透露:在全國119個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中,已經有將近20個沒有了歷史文化街區,有將近一半的歷史文化街區不合格。(《瞭望新聞周刊》今年第12期)歷史文化街區褪出了版圖,歷史文化名城豈不留下了空殼而徒有虛名?
吊詭的是,雖然歷史文化街區不斷被蠶食,但全國各地一浪高過一浪的“古城重建風”卻愈演愈烈,“拆舊”和“建新”的大戲正在城鎮化的背景下“你方唱罷我登場”。就拿歷史文化街區來說,它是無法再生的,一旦破壞了,拆除了,那就意味著它的“死亡”、“消失”,永無“起死回生”的希望。拆后倘再重建,雅點說是帶一個“仿”字,其實給它冠一個“偽”字更為貼切。仿古街區最大的問題是不可能具備原真性,真正的歷史文化街區是在歷史發展中逐年累積而成的,“仿”得再酷似,也只是“形似”而不可能達到“神似”的境地,因為沒有一定的生活積淀,那種歷史和文化的厚重感是出不來的。對當代人來說,我們不是要生硬地“穿越”到古代,而是要保護好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遺產。
倘要遏制“重建古城風”,得溯源性地查究一下某些地方政府“拆舊”“建新”的動力何在?其實大多源自土地財政的老路子。事實上,修復歷史文化街區不僅不能給地方財政帶來效益,反而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故某些地方政府的主政者往往對老街區熱衷于推倒重來,況且征收老街區的土地成本并不高,但一轉手賣給開發商可就要翻幾倍了,如此這般,地方政府的GDP不明擺著上漲了么?何況“古城重建”還能給旅游業發展提供巨大空間。某些地方政府這樣的認識和做法,且不說是一個發展旅游業的誤區,也不說是一種不理性的城市經營方式,就恣意拆除歷史文化街區而言,便是毀滅國家的歷史文化遺產——名副其實的犯罪行為呵!
我查閱了《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其規定:對歷史文化街區的歷史風貌造成破壞影響,應該追究相關人員和單位的責任。(其實,這種“追究”罕有所聞)但是該條例沒有規定實行歷史文化名城資格退出機制,由于沒有“被摘帽”的壓力,使得“拆舊”肆無忌憚,“建新”隨心所欲,“古城重建風”久歷不衰,愈演愈烈。——為子孫后代計,我們真的亟需反思,且猛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