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慈溪的宣傳片,都會來到峙山。這里曾是慈溪第一代富人的聚集地。從峙山上俯瞰整個慈溪,最先看到的,就是鱗次櫛比的別墅群。
不過,最近有市民給記者報料,那些標志性的別墅,最近都大變樣,有的平移,有的擴建,還有的多了地下室,幾乎都屬于非法改建。
昨天,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別墅區一年來違建成風
報料人帶著記者來到了峙山腳下。
別墅群被一條小路分成兩半,北面是陽明山莊,南面是慈溪山莊。一路走來,兩邊都是一棟棟獨立的小別墅。
記者一邊走一邊看,確實發現了一些問題。
慈溪山莊17號別墅,外立面改成了歐式的咖啡屋;而陽明山莊內,一些別墅打通了地下停車庫,院子里還豎起了小紅旗;還有些別墅,則將一二樓打通,改成了落地窗,有的把尖頂直接改成了平頂。
報料人說,去年3月開始,他們就發現有人在改建別墅,后來情況愈演愈烈。
如慈溪31號別墅,當時說是原拆原建,但后來新建的房子開放式走廊少了,而且據城管的丈量,房子比周邊的高了20厘米,屋檐的滴水位都外移了。
“很多房子都改建了,比原來的高,對周邊的房子影響很大,導致后面的公寓樓日照少了,通風也不好。”報料人說,別墅群改建成風,為此他們曾向城管投訴過,但沒有效果。
“城管每次來了就看看,只是說房子沒批過。城管不管,(別墅主人)他們更囂張了,互相效仿拆掉重建。”報料人說。
城管:規劃部門沒說批不批,我們沒法處理
記者隨后聯系了負責該區域的慈溪滸山街道城管中隊。
這么多違建,為什么遲遲不處理?
城管中隊的徐隊長說,他們不是不管,而是在等規劃部門的回復。
徐隊長還說,這里的情況有特殊性,“原拆原建是允許的,但是在合法的土地上出現了移位、增高等情況,究竟該怎么處罰,對于別墅拆掉重建,怎么修,怎么審批,之前還沒有先例,規劃也沒明確能不能批。”
為了這個事情,去年4月23日慈溪還開過專題會議,出臺了《關于陽明山莊及陽光花園部分業主自行拆建有關事宜的協調會議紀要》。
《紀要》規定,對未拆擬建要求審批的,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前,由規劃部門委托街道負責監管。
徐隊長說,從去年3月開始,他們每立一個案,就會給市規劃局發函詢問,能不能補證。但截至目前,規劃部門對陽明山莊的違建案都沒回復,其他回函也很少,而且內容大都模糊,只表示按照紀要精神執行。
得不到確切回復,這些案子只能一拖再拖,直到今天。
規劃局:已有專門文件,城管可按文件精神自行處理
規劃部門為什么拖著不回復?記者帶著疑問走訪了慈溪市規劃局。
“拖了一年多?怎么可能!”該局法規監察科的岑姓工作人員說,城管的發函,他們每封都回復了,都有留檔記錄。
“只有慈溪山莊31號別墅的那封沒回,因為不在《紀要》管理范圍,還在征求上級部門的意見。”岑某補充說。。
對于城管“沒有規劃回函無法處理”的說法,該局用地與建筑科的一名工作人員顯得很奇怪。
他拿出《紀要》,指給記者看:
對未經審批正在建設的,由滸山街道牽頭,市規劃、住建、城管、國土等部門參與,開展調查處理,對符合“四個不變(不改變原建筑使用性質、不突破原建筑基底、不擴大原建筑面積、不增加原建筑高度)”原則的,在依法處罰后按程序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對不符合“四個不變”原則的,要立即責令住宅所有權人改正,并依法進行處罰。
而未經審批已基本建成的,符合“四個不變”原則的,在依法處罰后補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不符合“四個不變”原則的,依法進行查處。
“明明《紀要》都有寫,為什么要等我們呢?”該工作人員反問。
記者就此又聯系了城管中隊的徐隊長。
“怎么執行,處罰怎么定,要有明確的意見啊,不能就一句‘按精神辦事’吧?”徐隊長說,《紀要》說得太含糊,讓他們執行起來很為難。
徐隊長還說,后續處理主動權并不在城管局,“目前我們只能引導業主去辦證,沒有規劃明確意見,很難做決定。”
一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原址再建的流程涉及多個部門,但很多部門并沒有明確實施細則,導致銜接中出現了很多監管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