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2日,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秘書處在分析三年來發布的《中國城市化率現狀調查報告》、《2007年中國城市化率調查報告》和《2008年中國城市化率調查報告》發現,長期以來在判斷城市化水平中居于主要地位的人口比重指標法,存在著城市化率的高低并不能反映城市化質量的缺陷。因此提出將《中國城市化質量評估體系》作為中國城市化研究工程的新課題進行立項,并著手起草了《中國城市化質量評估體系》課題報告書,于2011年2月13日提交城市化委員會主任工作會議審議。
對于已經踏上城市化高速列車的中國而言,城市化的質量決定中國未來經濟的高度。在這個重要時期,中國的城市化不但要看數量,還要看質量。協同考慮人口、土地、文化、環境等多方因素的復合型指標體系構建已成為發展的必然。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副主任李兵弟表示,開展城市化質量評估的目的在于:一是引導各個城市樹立科學化的城市化發展觀,堅定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理念,增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意識;二是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斷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快統籌城鄉發展,積極探索科學發展模式,堅持不懈地走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道路;三是樹立不同區域的典型城市,充分發揮典型城市的示范和輻射帶動作用,從而不斷縮小區域、城鄉差距,推動區域經濟協調快速發展。可見,中國城市化不僅需要量的快速增加,更需要質的同步提高,在中國未來城市化發展進程中,為了避免拉美陷阱,實現中國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亟須一個完整、全面的,能考核中國城市化質量的評價體系。《中國城市化質量評估體系》這一研究課題的提出,填補了這一空白。
《中國城市化質量評估體系》是導向性的科學評價標準,不是強制性的行政技術標準。實行累計積分,并依據得分高低對全國省會城市(直轄市)、地級市、縣級市、縣城城關鎮等不同等級城市進行分類排行。
《中國城市化質量評估體系》將建立“補丁機制”,依據國內外城市化發展科學研究新成果、新情況,不斷調整與完善《中國城市化質量評估體系》,并適時編輯出版《中國城市化質量評估體系》修訂版。并歡迎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城市、各有關單位、社會各界為《中國城市化質量評估體系》的修訂與完善提出意見和建議。
《中國城市化質量評估體系》是在改革開放三十年來中國城市化得到了極大發展這一大背景下提出的,是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繼《中國城市化率調查報告》研究課題之后的又一重大研究課題。計劃用三年時間完成,先后于2011年4月28日發布了《中國城市化質量評估體系》編寫提綱征求意見稿、于2011年11月16日發布了《中國城市化質量評估體系》征求意見稿。《中國城市化質量評估體系》始終堅持并遵循了系統性、科學性、引導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可持續性、以人為本,以及客觀指標與主觀感受指標相結合等原則。
《中國城市化質量評估體系》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學技術委員會、國土資源部科學技術委員會和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擔任學術指導,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深圳)提供學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