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城鎮化還是城市化,都要順應人力資本流向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經濟學教授斯蒂格利茨斷言,21世紀對世界影響最大的有兩大事件:一是美國高科技產業的發展,二是中國的城市化。但中國城市化的模式應該怎樣呢?
我們注意到,城鎮化是目前使用頻率較高的官方用詞,而城市化(urbanization)則是一個反映農村人口向城市轉移的國際通用詞匯,已經用了100多年。從詞義上看,城鎮化似乎既包含了“城市化”又包含了“鄉鎮化”,涵義比城市化更廣,更能體現中國特色的發展模式。但實際上,我們所指的城鎮化,尤指農村的城鎮化,即以鄉鎮企業和小城鎮為依托,實現農村人口由第一產業向二、三產業的職業轉換過程,居住地由農村區域向城鎮區域(主要為農村小城鎮)遷移的空間聚集過程。從最早的“進廠不進城”、“離土不離鄉”的鄉鎮企業模式,到2001年城鎮化的首次提出,再到最近“放寬農村戶口轉城鎮戶口條件”的城鎮化措施,實際上都體現出我國提倡的城鎮化主要以農村的城鎮化為特征。
而城市化不僅是農業人口轉化為非農業人口,并向城市集中的聚集過程,而且是城市在空間數量上的增多、區域規模上的擴大、職能和設施上的完善以及城市的經濟關系、居民的生活方式以及人類的社會文明廣泛向農村滲透的過程。傳統意義上的城市化,沒有太強烈的行政干預色彩,而是通過城市的集聚效應來吸引外來人口流入,從而在經濟學角度上形成規模經濟,從人口學的角度上提高城市化率。
中國提倡城鎮化,當然不乏依據。由于中國農村戶籍人口有9億之多,如果要達到60%的城市化率,就意味著有3.8億農民要進入城市定居,這是任何一個大國都無法承受的。而不以跨地區人口流動為特征的城鎮化,就不容易導致城市失業率、地方政府財政負擔、社會治安、人口流動、傳染病流行等諸多問題。從操作性上看,城鎮化與我國目前的行政體制也相適應,即戶籍管理制度、社會保障制度、醫療衛生和教育制度等,都支持城鎮化的推廣。
在城鎮化的過程中,有的地方行政部門為了顯示政績,熱衷于搞行政區城鎮化,把廣大城鄉混合區域當成了城鎮化地域,人為提高城鎮化水平,如中國出現了世界面積最大的城市—格爾木市(99400平方公里),世界面積最大的鎮—羅布泊鎮。根據人口普查數據,2007年,大約有4000萬農民因為行政區域的“縣改區”等變化而“被城市化”;此外,因為居住超過6個月以上的農民工也被統計為城市常駐人口,故有人估計,中國的實際城市化率只有34%,而非目前官方統計的45%。
然而,各地推行的城鎮化與我們人口流動的趨向卻不盡一致。據國家統計局2009年第二季度所做的統計,外出的農民工超過1.5億,其中,來自中西部地區的比重超過70%,按輸入地分,東部地區吸納的外出農民工占66.7%,中部地區占14.7%,西部地區占18.2%。可見,農村人力資本的流向主要是從中西部地區流向東部地區,這與我國目前仍實行“行政區經濟”的目標并不一致,比如,流動人口的就業問題并沒有包含在當地的城鎮登記失業率中,也就是說,國家不考核地方政府對流動人口的就業安排;而一些欠發達地區可以通過城鎮化建設來增加GDP規模,提升政績,卻不用考慮投資效益。
因此,當我們爭議究竟城鎮化或城市化哪個更合理的時候,還是應該仔細分析一下1.8億流動人口的流出地與流入地的區域分布和行業分布。據統計,在2.25億農民工中,只有0.75億選擇就近工作,而大部分選擇外出就業,其目的無非是追求更高的薪酬和更好的公共服務。外出農民工以從事制造業和建筑業為主,從事制造業的農民工占37.9%,建筑業的占18.3%。從過去15年國家對不同區域的投入與人口流向特征之間的關系可以發現,盡管東部沿海地區的固定資產投資在全國的占比已經從1995年的58%降至2009年的42%,而東北及中西部地區投資占比則從42%上升至58%,卻未能改變人口向東流的總趨勢,這說明制造業的重心還是在東部,東部的薪酬高于中西部的原因在于投資效益高于前者。中國東部沿海地區的面積只有國土面積的1/5,卻創造了一半以上的GDP。所以,盡管我們也可以在沙漠中搞城鎮化,在高原上修建四通八達的高速公路,但代價卻是巨大的,缺少人住的城鎮與缺少車通行的高速公路都是失敗的投資。
區域均衡發展戰略能否實現規模經濟
無論城市化還是城鎮化,都是為了拉動經濟增長,實現規模經濟,縮小城鄉收入差距,因此,要評價哪種方式對實現這一目標更有效,只要對發達國家的城市化歷史和過去10年中國城鎮化的過程作量化分析,就不難得出初步結論。
研究發達國家的經濟格局,會發現幾乎所有的國家都沒有刻意采取區域平衡發展戰略,而是遵循人口自由流動的市場原則。其結果是區域經濟發展極不平衡,但地區間的收入差距或整個社會的貧富差距卻縮小了。如巴黎只占法國面積的2%,卻產生了全法28%的GDP;德國漢堡的人均GDP和每平方公里GDP分別超出東北部地區2倍和100倍,但兩個地區的福利卻沒有差異。即便像美國那樣土地肥沃而廣闊的國家,一半以上人口也只集中在5個州,居住了80%美國人口的地區所占的國土面積,從1900年的25%降至如今的17%。更不用說與中國非常相似的兩個東亞發達國家日本和韓國,東京人口占日本城市人口的41%,GDP占日本的18%,也是全球GDP總額位居第一的城市;首爾人口占韓國的25%,而GDP占24%(附圖)。與這些發達國家相比,中國的經濟集聚度、人口集聚度都比較低,區域經濟還比較分散,如上海作為全國最大城市,GDP只占全國的4.4%。
我們應該看到,鄧小平當初提出的沿海地區優先發展戰略,確實與埃及、巴西、印度、印尼、墨西哥等發展中大國的“地區均衡增長戰略”背道而馳,但事實證明,這一戰略取得了極大成功,中國在過去30多年中成了全球經濟增長最快的國家。但到今天,中國無論人口的集聚度,還是經濟的集聚度,仍然明顯落后于發達國家,這既與我們經濟發達程度較低有關,還與我們自2000年以來將地區差異化發展戰略逐步演變為平衡發展戰略有關。
2000年開始的西部大開發,2001年提出的城鎮化發展目標,以及隨后又提出的“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和“中部崛起”戰略,都表明中國不斷加大對內陸地區的投入力度,并以提倡農村城鎮化作為提高城市化率的手段。但過去十年的地區平衡發展戰略,迄今效果并不理想,如西部大開發實際上導致投入產出比持續下降,1個單位固定資產投資所創造的GDP從3.83下降至1.32,而東部地區目前仍達到2.44。欠發達地區投入多產出少,導致其經濟地位不斷下降,且當地居民的收入與沿海地區的差距也不斷拉大。從城鄉居民儲蓄總額來看,2002年西部地區與東部沿海的差距是3.13萬億元,到2007年則擴大到6.26萬億元,短短5年中整整擴大了一倍。
為何各國的區域均衡發展戰略都沒有取得成功?18世紀亞當·斯密的《國富論》早就作出了解釋,即只有適宜的自然環境、良好的生產分工和社會化大生產才能形成規模經濟,中國的珠三角就是集聚達到規模經濟的最好案例。人們移居經濟聚集區域,不僅有利于生產的發展,而且增加了收入,這也加劇了聚集區之間的就業競爭,同時降低了非聚集區的競爭壓力,從而促使發達地區與落后地區之間的生活水平趨同。
在美國,由于市場選擇了集聚經濟模式,導致大城市成為多個制造業中心,而且由于人口、資本、技術等密度的增加,服務業也得以空前發展,其增加值反超制造業。而小城市則發展成為某一領域專業化較強的城市。中國目前正在推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換,本質上就是要提高服務業在三次產業中的比重,那就應該發展集聚經濟,通過加大對高密度地區的資本投入,進而提高高新技術產業和服務業的比重,而不是簡單采取均衡發展戰略和本鄉本土的城鎮化戰略。美國經濟發展的經驗表明,人才都是往人才密集的大城市集聚,中國過去30年的發展也印證了這一點,不論是技術型人才還是農民工,大多都往東部,尤其是北京、上海和深圳這些特大城市流動。而中西部地區從建國至今,雖然有過幾次建成重工業基地的舉措,但均以失敗而告終,如上世紀50年代初的工業化階段和文革期間的三線建設,其結果既沒有發展起內地的重工業,又沒有留住人才。而目前中國雖然可以通過資本投入來增加中西部地區的經濟總量,卻難以實現相應人力資本的匹配,最終還是無法解決規模不經濟的難題。
流動人口帶來的問題:改變行政職能或調整行政區劃
中國是全球人口流動規模最大的國家,人口的流動導致不同區域之間的人口結構和規模都發生了變化,如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的流動人口非常多,在當地居住時間超過6個月以上的非本地戶籍人口估計都在500萬以上,而統計顯示,北京近90%的外來人口居住在城鄉結合部,而上海則有80%左右的外來人口居住在郊區,不少區的外來人口數量超過本地人口。這些非本地戶籍人口絕大部分都是農民工及其家屬,從事制造業、建筑業和服務業等。由于市區居住成本高昂,他們只有在郊區選擇租金低、面積小的住所。
大量外來人口進入到某些村鎮,導致衛生、教育和社會治安等一系列問題,如上海的農民工子女數量達到40萬以上,廣東等地的規模更大。按照《義務教育法》,這些民工子女也應該享受九年制的義務教育,這方面上海只是基本實現,其他地方亦不盡如人意,即便實現,其教育設施、師資水平等也明顯不足。而且,這些農民工的子女畢業之后,如何就業又成為一大社會問題。目前的犯罪中,外來人口所占比例高得驚人,這是因為現有的地方行政體制和財政支出都不支持外來人口的就業、教育和醫療衛生及其他社會保障等。尤其是一些郊區,自身的財力就不足,又很難得到因流動人口增加的財政轉移支付,流動人口的生活環境惡劣,甚至連供水排水系統都難以保障。
在城市化的背景下,估計中國今后每年將有1600萬的農村人口進入城鎮,但在現有的行政體制下,當地政府部門的主要職責無非是確保GDP增長率、財政收入完成及戶籍人口的就業比例等,而且在住房保障、教育及醫療衛生保障、老年人生活保障等方面,同一城市不同戶籍的人得到的待遇并不一樣,如醫療保障就被分為社保、鎮保和農保,所享受的醫療保障差距很大,而非本地戶籍的人口則基本享受不到這些福利。因此,為適應人口流動帶來的人口分布和人口格局的變化,改變行政職能或調整行政區劃都有必要。
如前所述,在GDP和城鎮化作為考核政績的現有行政體制下,地方政府在財政支出結構上,肯定會增大基礎設施投資比例而減少社會保障性投入比例,前者既可以增加GDP,又可以實現“建筑物和道路交通”的城鎮化,但對民生的改善卻無益。因此,我們應該把GDP增長作為考核地方政府政績的次要目標,而把包含本地流動人口在內的就業率作為考核政績的首要指標,把為所有常住人口提供各種社會保障作為考核政績的重要指標,這樣的行政職能轉換才是必要的。同時,上一級行政部門應該根據下轄行政區域的人口增減變動情況,給予相應的財政轉移支付,如對人口流入較多的地方,中央財政給予省市財政一定的轉移支付、省市則可以給對應的區縣,區縣再給到對應的村鎮。
此外,行政區劃的再調整也有必要,從大的方面來看,可以參考其他國家最發達地區城市擴張的經驗,如東京、巴黎、倫敦等城市的擴張模式,設立以城市集群為增長極的行政區劃,而中國經濟的增長極主要在珠三角和長三角地區,此外,還有中部、西部及東北的增長極。從小的方面來看,有些流動人口達到幾十萬的發達地區的鄉鎮可以升格為“市級鎮”,以更多的行政權力提高其服務職能。只有這樣,中國的城鎮化才能順應人口流動的市場化潮流,而不被納入“行政化”的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