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住建部批準了浙江、安徽、陜西3省開展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點。住建部同時要求3省按照試點實施方案,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主體,精心組織試點工作,有效防范各類風險。要及時總結評估試點工作成效,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經驗,發揮示范帶動、服務全國的積極作用。
據悉,住建部早在2014年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建筑勞務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中就提出加強和完善建筑勞務管理工作和建筑勞務用工管理的整體要求;并強調要落實建筑施工企業在隊伍培育、權益保護、質量安全等方面的責任;保障勞務人員合法權益;構建起有利于形成建筑產業工人隊伍的長效機制。這是時隔兩年后,住建部再次批復建筑勞務用工試點,并要求發揮帶動全國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