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14年10月在全國率先開展綜合行政執法“一隊一辦”改革之后,今年9月1日,作為成都市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城市,四川省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正式掛牌成立,集中行使全市25個部門的行政執法權(公安除外),實現“大綜合、全覆蓋,一支隊伍管全部”。這有望解決部門行政執法權責交叉、執法缺位、推諉扯皮的問題。(9月11日《成都商報》)
在人們的想象中,集中行使25個部門的行政執法權,“集萬千寵愛于一身”的綜合行政執法局,可用“權力無邊”來概括。由于是執法,需要有法律依據作靠山,綜合行政執法局如何使個案的執法程序、執法結果、處罰標準等,依據某一法規,更接近某一個或某幾個行政執法者的行政行為,厘清執法的邊界,就顯得極為重要。否則,執法程序、執法依據、執法結果、處罰標準等模糊或似是而非,“東一榔頭西一棒”,就可能削弱或降低被執法對象的權利,綜合執法的影響、效果就難以顯現,前景就不容樂觀。
且依新聞中列舉的2輛偷采砂石的運輸車為例。偷采砂石破壞河道,屬于水務部門的執法范圍,運輸車屬于交通管理部門的管理范圍,現場勘察、取證等又涉及公安方面的事務。處理違法行為當事人,行政執法的效率難以提高,更因為要在多個部門之間周旋,違法行為當事人會很麻煩,多個部門甚至因為其他事務而出現拖拉扯皮,甚至執法缺位等情況,影響案件的處理。而綜合行政執法局完成現場勘察、取證等工作,僅用了幾小時,辦案效率大大提高。
在上述案件中,水務部門依據的是《礦產資源法》、《水法》、《防洪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執法維護的是水道暢通、水道管理等國家權利,體現的是水務部門的執法形象和相關法律尊嚴。同理,涉及其他執法部門,也涉及其他相關法律的尊嚴和執法部門的形象??梢姡C合執法本是行政執法部門多贏的結果,成立綜合行政執法局有太多期待。
但對被執法對象當事人而言,不論是綜合行政執法局的綜合執法,還是某一執法部門的執法,其應受到的處罰應當是法律規定的,不會因為綜合執法,出現處罰更嚴的情況;也不應因為是綜合執法,而同樣出現處罰程序混亂的情況。如所涉及的執法主體問題、執法程序問題、執法結果申辯程序等。如果因為綜合執法局具有25個部門的行政執法權,想依據哪個法律執法就按哪個法律,想動用哪個行政部門的執法權就動用哪個部門的行政執法權,那這樣的執法、處罰程序或結果,就可能出現偏差,讓被執法對象百口莫辯。
執法權集中行使,綜合行政執法局掛牌成立,都是現實的需要和執法改革的嘗試。改革不能使行政執法或行政處罰游離于現有法律框架之外,執法不能變相降低了被執法對象的權利,行政執法或行政處罰更應嚴格規范。執法要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也要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而厘清執法權的邊界,規范行政執法和處罰,執法權集中行使才能得好評并被公眾接受,綜合行政執法局才能走遠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