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2-19 20:04:37
來源:荊楚網 作者:毛開云
廣州市天河區車陂街曾經非常難管,僅東圃大馬路就有2000多個走鬼檔,僅去年下半年,車陂街道城管執法隊就先后有近20名隊員因攤販暴力抗法而受傷。今年11月17日,車陂街在全省首創“公安+城管”為主的“天河車陂綜合執法模式 ”。由于形成合力,短短一個月,執法效果立竿見影。12月18日,廣州市副市長、公安局長謝曉丹和廣州市城管委主任、市城管執法局局長危偉漢帶領廣州12個區市分管公安、城管的副區長實地參觀學習,擬在廣州全面推廣這種模式。(12月18日《新快報》)
九龍治水治不好,一龍治水才有效;一個和尚挑水吃,兩個和尚抬水吃,三個和尚沒水吃。“公安+城管 ”綜合執法模式就是將公安、城管、交警、工商、食藥監等“多龍”整合成“一龍”,形成了合力;也就是將“三個和尚”轉變成了“一個和尚”,凝聚了力量。因而,車陂街的執法效果立竿見影、實現共贏。
城市管理,以前也搞過聯合執法,但一般是在開展專項行動時。專項行動是有時間限制的,聯合執法不可能隨時都搞,因為成本高、人員緊張、時間也不允許。實行“公安+城管 ”綜合執法模式,并作為一種制度固定下來,克服了專項行動聯合執法中的種種難題。
實行“公安+城管 ”綜合執法模式,好處是顯而易見的:第一,不會出現警力不夠、人員增加、經費增多的情況。以前是公安負責治安防控工作巡邏,交警負責各類車輛整治,城管負責亂擺攤點;現在,只是整合各類人員協同執法,警務人員并沒有因此增加。第二,城管、公安等各負其責、互相合作,在法律的框架下依法行政,這樣能及早發現問題,高效地處理問題。
當然,“公安+城管 ”綜合執法模式才實行一個多月,效果究竟如何還有待時間和實踐檢驗。城市管理沒有最好的模式,只有更好的模式。只要這種模式有效、管用,能夠以最小的成本把城市管理好,讓城市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從敵對狀態轉化成和諧態勢,那么,這種模式就是成功的。同時,要在實踐過程中不斷總結經驗教訓,不斷完善這種模式,使之更加科學、更加合理、更加讓人能夠接受。
城市管理是一道世界性的難題,“公安+城管 ”綜合執法模式當下被認為是有效和管用的。但是,社會是復雜的,人心是變化的,城市管理還要繼續創新執法模式。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治國如此,城市管理也是如此。城市管理首先要依法執法,在依法執法這個前提下,必須多點人文關懷,必須要有人格情懷。依法執法和以情執法相結合,永遠是城市管理最佳最有效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