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不得擅自修改。昨日上午,《廣州市城鄉規劃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進入市人大三審階段,防止出現“一屆政府一個規劃”的現象,三審稿增加了一項規定:只有在四種情形下才可以改規劃。數名廣州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應該進一步限制行政首長在規劃調整上的權力,重大規劃調整要經過市政府常務會議同意。(8月27日《南方都市報》)
在官場,人走證息,幾乎成了一道鐵律。很多新官上任,更多的是重視“開來”,而非“繼往”,愿意另辟蹊徑,燒起自己的“三把火”,“一屆政府一個規劃”因此應運而生。
規劃,本該是一個地方的長遠發展之計,要有科學性、全局性,更要因地制宜。對于一個地區來說,無論是經濟、人文還是政治上的規劃,都是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長期指導方針,不該朝令夕改,更不該變成“翻燒餅”。今年六月份新聞就曝出,云南省河口縣2011年總投資2.7億建成的“旅游文化景觀長廊項目”,2014年花費3億元被拆遷。前后5.7億的血汗錢在三年里“打了水漂”。這種規劃的朝令夕改,不僅勞民傷財,更是讓城市變成沒有規劃的“四不像”。
而在山西省右玉縣,60年來18任縣委書記傳承植樹造林、優化生態的“綠色接力棒”,換班子不換方向,換領導不換目標,一任接著一任干,將昔日的不毛之地變成了今天滿目蔥蘢的塞上綠洲,在干旱寒涼地區創造出讓國際專家贊嘆的人工生態林“世界奇觀”。這和一些人為了政績盲目規劃,為了“開來”熱衷于打快拳、搞短期行為形成鮮明對比。
規劃的目的是為了地方發展更好,百姓過得更好。領導干部應該秉承“一張藍圖繪到底,功成不必在我期”的發展理念,只要前任定下的發展思路、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符合民眾長遠利益,繼任者當蕭規曹隨,一路跟進抓落實。
在神話傳說中,愚公以“子子孫孫,無窮匱也”,代代傳承的決心,矢志移走大山。現在的領導干部,更該視規劃為一場接力賽,甘為人梯的“跑好自己這一棒”,將合理的規劃進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