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是遼寧省副省級城市,計劃單列市,是東北振興的窗口、遼寧沿海經濟帶核心城市。2013年常住人口691.8萬人,戶籍人口591.4萬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68.5%,戶籍人口城鎮化率63.1%。
一、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總體目標
以包容、創新、智慧、綠色為特色,以尊重意愿、因地制宜、試點先行、改革創新為原則,圍繞四個方面大膽開展試點探索,加強體制機制創新,全面提高城鎮化質量,率先走出一條新型城鎮化道路,為全國提供示范經驗和模式。
——到2017年,實現50萬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其中外地農業轉移人口30萬人,本地農業轉移人口20萬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71.4%,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7%,建立各級政府、企業和個人共同參與的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到2020年,累計實現120萬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其中外地農業轉移人口70萬人,本地農業轉移人口50萬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75.6%,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72.5%。城鎮化率穩步提升,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差距縮小。一大批已成為常住人口但尚未享受市民待遇的農業轉移人口,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
——形成以政府為引導、市場化資本為主體的新型投融資機制。市場準入全面放開,價格機制基本形成,社會資本廣泛參與,政府資產負債實現良性可持續運營,差別化融資模式與償債機制全面建立。
——探索建立機構精簡、人員精干、層級扁平、分工明晰、機制靈活的新型管理架構,形成“小政府、大服務、高效率、低成本”的新型行政管理體制。
——完善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在智慧城市建設、綠色低碳城市發展、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等方面進行改革探索。
二、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主要任務
(一)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
大連市主城區和金普新區建立積分制落戶制度,放寬落戶標準,其余地區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建立遞進式的居住證公共服務供給機制,持有居住證的農業轉移人口可享受居住證附帶的基本公共服務,符合一定條件者可申請享受較高層次權益。試點期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人均成本11萬元中,政府承擔40%,企業承擔32%,個人承擔28%。其中政府承擔220億元公共成本,主要由大連市政府承擔,實行財政轉移支付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的政策。完善引導個人和企業承擔相關成本的機制。
(二)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
提高新型城鎮化市級預算資金比例。制定政府債務管理制度,爭取省級發債資金向本市傾斜。在政府設立市級股權投資引導基金基礎上,與市場化的大連城鄉一體化建設發展基金組合實現放大效應,形成各方資金參與的多元化城鎮投融資機制。放開準入限制,理順價格機制,制定社會資本進入特許經營領域、參與公用基礎設施運營的政策,探索針對不同領域的PPP、資產證券化等差別化融資模式。
(三)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創新
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創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城市行政管理模式。推廣經濟發達鎮行政體制改革試點經驗,賦予吸納人口多、經濟實力強的鎮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管理權。理順與縣級部門、派駐機構的職權分工,落實試點城鎮管理權限,提高居民自治管理能力。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推進公共服務社會化,通過電子政務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四)綜合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
以全域基礎設施網絡化、全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全域城區現代化、全域村鎮社區化、全域農業都市化為目標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全力推進城鄉一體化。建立智慧交通、智慧衛生、智慧教育、智慧社區等的統籌機制。探索生態文明制度建設,構建綠色產業體系、綠色服務體系和綠色環境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大連市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工作由市長任組長的全域城市化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協調、統一實施。市發展改革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安排,各地區各部門成立相應機構負責具體實施。建立新型城鎮化統計監督制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監督考核。
(二)加強政策統籌。制定配套政策,加強戶籍、居住證、醫療衛生、住房、養老、就業等多項政策的協調推動。按照性質不變、渠道不亂的原則,將各項資金打捆用于新型城鎮化建設。
(三)增強人才支撐。制定政策吸引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落戶發展。實施農業轉移人口的職業技能提升工程。開展市民化文化培訓。
(四)強化創新驅動。確保財力對科技研發的投入高于經濟增長速度。引導科技創新型企業參與新型城鎮化產城融合發展,鼓勵產學研用協同創新推動新型城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