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3年常住人口6030萬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47.9%,戶籍人口城鎮化率22.9%。異地城鎮化和就地城鎮化特色較為鮮明。
一、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總體目標
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以提升質量為關鍵,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和產城融合發展,增強要素保障能力,探索形成有利于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的制度體系。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4%,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30%左右;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8%,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力爭達到35%。
——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促進機制初步建立。到2017年,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基本公共服務等方面體制機制基本建立。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加快投融資機制改革,拓寬融資渠道,創新市場化融資模式,基本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資金保障機制。城鎮基礎設施水平顯著提升。
——規劃編制實施法制化進程加快,跨區域城市發展協調機制初步確立,到2020年,基本實現全省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三規合一”全覆蓋。
——城鎮建設水平顯著提高,綠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
建設進程加快,開發區產城一體化穩步發展,美麗鄉村建設實現全覆蓋,城鄉關系更加和諧。
——行政層級和行政區劃設置進一步優化,行政成本降低,社區管理新體制初步建立,同人口經濟規模相適應的市鎮設置標準得到初步規范。
二、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主要任務
(一)探索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推進機制
1.推動戶籍制度改革。制定差別化的戶口遷移政策,引導人口從皖北向皖江等重點開發區域城市集聚;全面推進轄區城鄉戶籍一元化管理改革,制定城鄉統一的配套政策;全面實行居住證制度,拓寬居住證的服務保障功能。
2.加強勞動就業培訓。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擴大培訓覆蓋面;扎實推進“春潮行動”、“陽光工程”等技能提升計劃;加快企業培訓法制化進程;農民工獲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政府按現有規定給予補貼。
3.完善住房供應體系。認真落實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并軌運行政策,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棚戶區改造。
4.增強教育保障。采取“定點學校接收、相對就近入學”的辦法,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零障礙入學,對隨遷子女撥付與城市學生同等標準的生均綜合經費。
5.提供醫療衛生保障。在現有統籌層次基礎上,分步推進城鎮居民醫保與新農合整合;引入商業保險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事務;探索建立跨省醫保費用及時結算機制。
6.健全養老服務體系。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推動農村居民養老保險規范接入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體系;研究確定合理的省以下各級財政投入責任分擔機制;鼓勵將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7.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政府承擔教育等基本公共成本,并建立與常住人口規模掛鉤機制;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建立省以下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企業依法承擔部分成本;農民工承擔參加城鎮養老和醫療等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以及就業培訓成本中的個人支出部分。
(二)建立多元化可持續城鎮化投融資機制
1.發揮金融機構重要作用。加強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合作,探索棚戶區改造和開發區產城一體化融資新模式。
2.健全地方債券發行管理制度。編制公開透明的城市政府資產負債表;建立政府債務風險預警管控機制和政府債務的風險償債基金;爭取省級政府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的舉債融資權限。
3.創新市場化融資模式。建立政府引導、市場決定的市政公用產品和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制定企業通過PPP等模式進入特許經營領域的辦法。
(三)創新城鎮規劃體制機制
1.強化規劃引導作用。推進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三規合一”;推進縣城近期發展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全覆蓋。
2.建立和完善跨區域城市發展協調機制。積極參與長三角城市群規劃建設;加快推進皖江城市帶、合肥經濟圈、皖北城市群建設;探索建立城市群和城市組團發展協調機制。
3.建立健全新型城鎮化標準體系。加快與新型城鎮化發展相配套的規劃、建設、管理與評價等標準的制修訂,強化標準實施與監督,探索建立可復制可推廣的標準化模式。
(四)提高城鎮建設水平
1.推進綠色城市建設。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整治;開展“三線三邊”治理;創建綠色低碳城市;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
2.推進智慧城市建設。推進“寬帶安徽”建設,實現城市無線移動寬帶和主要公共場所無線局域網服務全覆蓋。
3.推進人文城市建設。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傳承優秀傳統文化,創造體現徽風皖韻的城市精品。
4.推動開發區產城一體化試點。優化開發區各類規劃,科學定位園區主導產業,提高項目容積率、工業用地投資強度和畝均稅收額度,建立開發區與城鎮一體化布局和聯動發展機制。
5.深入推進美麗鄉村試點省建設。推進村莊建設、環境整治、興業富民、土地整治、管理創新工程,培育中心村、整治自然村、提升特色村,加快農村新型社區建設。
(五)建立行政管理創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城市行政管理模式
1.有序推進行政區劃調整。適時適度調整行政區劃,優化區域中心城市布局,推進縣改市、改區,擴大市區和縣城關鎮及重點建制鎮管轄范圍。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創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城市行政管理模式。推廣經濟發達鎮行政體制改革試點經驗,賦予吸納人口多、經濟實力強的鎮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管理權。
2.探索社區管理新體制。探索區直接管理與服務社區體制;推進社會服務管理信息化,形成居民生活全方位服務、生命周期終身服務和社會治理全程服務一體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推進國家新型城鎮化試點省建設領導小組,下設日常辦事機構,具體負責綜合試點日常組織協調和推進工作。省直各部門制定本部門具體方案,加強對試點地區的指導和支持。
(二)分類有序推進。省政府對全省試點工作進行統籌安排,省直有關部門積極爭取對口部門支持政策,并予以細化。按照典型性和可行性原則,選擇若干市縣開展綜合試點和專項試點。
(三)積極宣傳引導。廣泛宣傳新型城鎮化試點的重大意義、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及時推廣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