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上午9時許,廣州市公安局110報警臺接到群眾報警,稱在白云區棠樂路京廣鐵路涵洞有一輛小車被水淹沒。經現場勘查,小車上有7人,均沒生命體征。據當地村民介紹,這個涵洞是村的一頭通往另外一頭的必經之路,經常有車被淹,但作為水浸黑點投訴多年都沒得到解決。(8月23日《京華時報》)
一輛小車誤入積水嚴重的涵洞,車上一家大小7人,還包括一個孕婦,全部被活活淹死,令人痛心疾首。人們在詛咒暴雨無情、內澇養患的同時,也為司機盲目行車及車上的人自救能力缺乏,感到扼腕痛惜;更為城市管理缺位、市政建設短板和應急機制滯后,表示強烈質疑和不滿:一座現代化城市,豈能出現“奪命涵洞”?
事實上,這個涵洞“逢暴必淹”,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且經常有汽車被淹;特別是,作為“水浸黑點”,當地群眾投訴多年無果??梢哉f,不死人不解決,成為城市管理者的一種慣性思維。而這7條生命慘死涵洞之下后,有關部門又是封閉通道,對涉事涵洞禁止車輛通行,安排專人24小時值守,加大涵洞積水的抽排工作;又是立即對全區水浸黑點開展隱患大排查,做足了“亡羊補牢”式的功課。
然而,現代城市出現“奪命涵洞”,對于城管、水務、市政等相關部門來說,就是一種失職,就應被追責。再者,封閉通道,涵洞禁止車輛通行也好,安排專人24小時值守,加大涵洞積水的抽排工作也罷,均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之舉,只治標不治本,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涵洞“逢暴必淹”的問題,也不能終結“涵洞奪命”的悲劇。當務之急,是對這個“水浸黑點”進行整改;如果整改到不了位,寧可將其廢棄,也不能讓其成為“奪命涵洞”。
特別是,“涵洞奪命”悲劇的發生,更值得現代城市反思。若想終結“逢暴必淹”困境,必須在城市排水系統的規劃設計、建設管理等方面總結經驗教訓,并要花大力氣對“先天不足”的排澇設施進行整改。同時,不妨從現在開始,由政府部門對各積水點在暴雨中的積水數據進行統計,以摸清情況做排水改善,防水患于未然。特別是,應針對《城市防澇大綱》,制訂配套細則,并實行綱性考核;對防澇治水不力者,進行綱性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