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太原7月16日電(張瓊)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突出民生導向,提出圍繞道路交通、管網改造、污水和垃圾處理、生態園林建設等4個重點領域,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并明確了具體時間表和建設目標。
道路交通體系
道路橋梁設施。規劃建設一批高標準的城市道路,加快建設和改造城市微循環系統,增加道路網絡密度,完善道路網絡系統,提高連通性和可達性,到2015年,全省城市道路總長度達到1.25萬公里,人均道路面積達到12.5平方米∕人。加強城市橋梁安全檢測和加固改造,嚴格落實橋梁安全管理制度,到2015年,全省力爭完成城市橋梁安全檢測和危橋加固改造,并及時公布檢測結果;11個設區城市全部建立橋梁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一橋一檔,確保城市路橋運行安全。
公共交通設施。大力實施公交優先戰略,積極發展低碳、高效、環保的大容量地面交通系統、快速公交系統和智能公交系統,加快城市綜合交通樞紐、公交換乘站及充電樁、充電站、公共停車場、地下過街通道等配套服務設施建設,并納入城市新城建設和舊城改造規劃。重點在火車站、汽車站、高校園區、開發區、商貿區、大型住宅區配套建設公交首末站和樞紐站,同步規劃,同步實施,逐步形成“零換乘”運輸。樹立行人優先的城市交通發展理念,加強行人過街設施、自行車停車設施、道路林蔭綠化等設施建設,到2015年,每個設區城市至少建設10公里的城市步行、自行車“綠道”。加快推進太原市軌道交通建設,到2015年,1號線力爭開工建設;到2017年,2號線基本建成。
管網建設改造
地下管網設施。開展城市各類地下管網的專項檢查評估工作,加大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燃氣、供熱、電力、通信等各類地下管網的建設改造。2014年到2015年,全省新建城市供水管網1200公里、污水管網1200公里、燃氣管網2000公里、供熱管網1600公里;完成存在突出問題的城市供水、燃氣和供熱管網改造1000公里、1200公里、1500公里,城市供水、燃氣、供熱普及率分別達到97.5%、87%、87%。開展城市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山西科技創新城、太原、大同、晉中、臨汾和運城的新建道路、城市新區和園區地下管網要按照綜合管廊模式進行開發建設,其他中小城市也要因地制宜建設一批綜合管廊項目。
公共供水、排水防澇和防洪設施。加強城市飲用水水源建設與保護,2014年底前,城市水源地和供水廠、水井、泵站、管網等設施周邊不符合規定的污染源要全部完成搬遷,搬遷前和不能按時完成搬遷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加快推進兩縱十橫大水網建設,發揮引黃工程作用,進一步完善城市應急備用水源體系,在有條件的地區實行分質供水,為城市發展提供水源保障。限期關閉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水井,完成太原、朔州、陽泉、呂梁、臨汾等城市供水改擴建工程,切實提高城市供水保障能力,實現全省城市供水水質全部達標。認真落實國務院《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強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工作,2015年底前設區城市要全部建立健全專門的城市排水監測機構。加強城市河湖水系保護和管理,對河湖水系進行確權定界,維護其生態、排水防澇和防洪功能。強化城市藍線保護,堅決制止因城市建設非法侵占河湖水系的行為,完善城市防洪設施,健全預報預警、指揮調度、應急搶險等措施,到2015年,全省69個重點防洪城市、縣城要達到國家和我省規定的防洪標準。全面提高城市排水防澇、防洪減災能力,用10年左右時間建成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澇、防洪工程體系。積極推行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將建筑、小區雨水收集利用、可滲透面積、藍線劃定與保護等要求作為城市規劃許可和項目建設的前置條件,配套建設雨水滯滲、收集利用等削峰調蓄設施,有效控制和減少地表徑流。
城市電網設施。將配電網發展納入城市規劃,進一步加強城市配電網建設,實現各電壓等級協調發展。到2015年,太原市基本形成500千伏環網網架,其他10個設區城市建成220(或110)千伏環網網架。推進城市電網智能化,以滿足新能源電力、分布式發電系統并網需求,優化需求側管理,逐步實現電力系統與用戶雙向互動。以提高電力系統利用率、安全可靠水平和電能質量為目標,進一步加強城市智能配電網關鍵技術研究與試點示范。
通信設施建設。將寬帶網絡建設納入城鄉發展規劃,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公共機構和市政等所屬公共設施,應向寬帶網絡設施建設開放,并提供通行便利。新建住宅區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設施要按照光纖到戶國家標準建設。各類交通道路建設和改造,要預留光纜線路、鐵塔、桿路等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到2015年,固定寬帶用戶達到660萬戶,城市家庭固定寬帶普及率達到65%;3G/LTE用戶達到1300萬戶,用戶普及率達到36%;3G、4G網絡覆蓋所有城市區域。
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污水處理設施。全面落實《山西省“十二五”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實施方案》,重點加快污水處理廠的提標改造、污泥處置和再生水利用等設施建設。到2015年,全省所有城市污水處理廠出水全部達到一級A類標準,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達到75%以上;太原市城區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全省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設區城市全部建成污泥處置設施,太原市市本級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80%,其他設區城市和11個縣級市達到70%;全省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大力開展節水型城市、企業(單位、小區)創建,推動建筑中水和污水再生利用,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保障城市水安全、修復城市水生態,消除城市劣五類水體,改善城市水環境。
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按照“十二五”規劃的建設任務,加快推進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到2015年,全省所有市縣全部建成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并實現規范運行;全省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3%,太原市達到100%。推廣包括垃圾焚燒發電在內的綜合利用處理工藝,到2015年,太原市基本建成循環經濟環衛產業示范基地,陽泉、長治建成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達到30%,太原市達到50%。積極推進垃圾分類體系建設,太原、大同、晉中市建設成為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城市;大同市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建成并投入運行。
生態園林建設
城市園林綠化。以提高城市中心區和老城區園林綠化水平為重點,按照“300米見綠、500米見園”的要求,結合城鄉環境整治、城中村改造、城鄉統籌建設、棄置地生態修復,加大社區公園、街頭游園、郊野公園、綠道綠廊等規劃建設力度,到2015年,全省城市綠化覆蓋率達到39%,老城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低于5平方米,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不低于60%。大力開展園林城市創建工作,到2017年,全省省級園林城市(縣城)達到50個,國家園林城市(縣城)達到24個;設市城市實現“省級園林城市”全覆蓋,太原、長治、晉城、陽泉實現“園林城市(縣城)”全覆蓋。太原、長治、晉城、孝義、侯馬要積極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加大下沉式綠地、城市濕地公園和水源涵養區建設力度,提升城市綠地匯聚雨水、蓄洪排澇、補充地下水、凈化生態等功能。2015年,全省22個設市城市每個城市至少建成一個具有一定規模,水、氣、電等設施齊備、功能完善的防災避險公園。
城市綠色建筑。認真落實國家《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嚴格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和綠色建筑標準,大力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加快推進供熱計量改革,2010年以后的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實行計量收費。加強公共建筑節能管理,實行公共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制度。以城市工業園區、公共建筑屋頂等為重點,加快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等新能源項目。大力發展綠色建材,推廣適合工業化生產的預制裝配式混凝土、鋼結構等建筑體系,推進可再生能源、綠色建筑規模化建設。到2015年,全省2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