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太原7月6日電(記者梁曉飛)今年起至2017年,山西將開工改造各類棚戶區70余萬戶。同時,加大安置房源的儲備,減少居民過渡期,逐步實現先安置再征收。
山西省政府日前印發了全省棚戶區改造方案,今后四年的總任務為70余萬戶,其中城市棚戶區61萬余戶,工礦棚戶區8萬余戶。僅大同和太原兩市的改造任務就達40余萬戶。
今后,棚戶區改造項目的核準、環評審批權限將下放到市、縣。市、縣從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出讓收入等渠道中,安排資金用于棚戶區改造支出。省級財政將加大補助力度,城市棚戶區改造每套補助3000元,作為融資平臺注冊資金,并組建山西省棚戶區改造投融資公司,吸引社會投資。
改造方式上,可采取新建、改建、綜合整治等方法。政府組織實施的棚戶區改造將通過項目法人招標方式,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和良好社會信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區位偏僻、分布零散的棚戶區改造片區,可采取項目捆綁開發方式。
安置補償方面,實行實物安置和貨幣補償相結合的方式,由被征收人自愿選擇。對經濟困難、無力購買安置住房的棚戶區居民,優先提供公共租賃住房。在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中,應按建筑方面配建不低于5%的公共租賃住房,并作為土地劃撥或出讓的前置條件。不宜配建的,要按照該項目住房平均售價,繳納相應建設資金。
此外,在選址上,棚戶區改造項目將盡量選在配套設施完善的地段,滿足就業、就醫、就學和出行需要,切實改善居民生活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