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舞擾民,已經是個老問題。日前有媒體報道,高考臨近,北京市第十二中學的晚自習學生們也有這樣的困擾,每天晚自習時,學校旁邊廣場上廣場舞的音樂聲打擾了學生們的思緒。前天晚上,豐臺城管來到十二中附近的廣場上,向跳廣場舞的大媽們發放了倡議書,勸導大媽們在高考來臨之際和高考期間,暫停廣場舞或者降低聲音,為考生營造良好環境。對于城管的勸導,大媽們并不買賬,待城管走后,大媽們仍然選擇調低音量繼續跳舞。
高考的重要性,相信所有跳廣場舞的大媽大爺都知道。若此時還選擇大音量跳廣場舞的話,這樣的人是自己給自己戴上了為老不尊的帽子。當然,新聞報道中的大媽們雖然選擇繼續跳舞,但至少是他們把音量調小了,對學生們的影響不大了。這種選擇,盡管不如停跳那么令人滿意,但至少,這些中老年人的公德心還在,城管同志們的勸說起作用了。
這條新聞換個角度看,也值得思考。學生高考時,大媽們在城管的督促下能夠降低音量,那么,平常日子大媽們為什么不能為了周邊居民的身心健康降低音量?廣場舞也確實對中老年人的身心亞健康起到在某種程度上的治愈作用。但是大媽大爺的身心強健了,可更多的人身心被折磨得承受不住了。這就不是和諧狀態。城管同志們辛苦勸導大媽大爺們調低音量的努力是非常明智的,學生、舞者各得其所。這份努力,很不應該只在高考期間發揮作用。
這里建議相關管理部門出臺規定,給廣場舞的配樂定下一個最高音量限制。這個標準不是呼吁或建議性的,而是要嚴格執行的,應該納入環境保護法。跳廣場舞的人,多半愛熱鬧。在他們跳得忘情、忘我、忘了周邊居民的合法權益的時候,法律約束就應該現身。這塊職責應該交由城管同志們繼續負責,一旦有人投訴廣場舞擾民,城管隊員就應出現并當場測量音量。若測試結果真高于國家標準,就要對舞者進行勸說指導,請他們把音量調低。相信大媽大爺們絕大多數還是遵紀守法之人,再熱情、再執著,也不能以身試法,或者,不敢輕易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