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十二中學上晚自習的學生們也面臨廣場舞困擾。2日晚上,豐臺城管來到附近的廣場上,向跳廣場舞的大媽們發放了倡議書,勸導大媽們在高考來臨之際和高考期間,暫停廣場舞或者降低聲音,為考生營造良好環境。對于城管的勸導,大媽們并不買賬,待城管走后,大媽們仍然選擇調低音量繼續跳舞。(6月4日《北京青年報》)
這邊廂,發起沖刺的高考學子需要安靜的自習環境;那邊廂,廣場舞的噪音依然“聲聲入耳”。于情于理,跳廣場舞的大媽們應該做出妥協和讓步。城管、學校、跳舞大媽們一番交涉之后,從輿論傳播來看,“無視訴求”“不買賬”等詞語被貼在廣場舞大媽們的身上,更讓她們顯得蠻橫不講理,話語對抗的火藥味亦是有增無減。
其實,拋卻先入為主的預設立場,在這起事件中,廣場舞大媽們真的沒有做出妥協和讓步么?顯然不是。城管來勸導大媽們時,請求她們在高考來臨之際和高考期間,暫停廣場舞或者降低聲音。城管走后,大媽們盡管沒有暫停跳舞,但明顯調低了音量,這何嘗不是一種理性的傾聽和讓步呢?很顯然,大媽們并非想象中的“油鹽不進”。
毋庸諱言,輿論場里的話語權大多把持在年輕人手中,而廣場舞大媽受到主客觀條件的限制,其意見沒有得到充分表達,這樣的話語權失衡,難免讓人“偏信則暗”。當我們在輿論空間里快意諷刺、挖苦她們時,是否又認真傾聽過她們的訴求?事實上,大媽們跳廣場舞并非沒有自己的理由:既可以強身健體,也可以豐富文化生活,促進鄰里交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冷靜思考一下,這些訴求難道有錯么?
豐臺城管發放倡議書和小禮物也好,廣場舞大媽理性表達訴求也罷,化解廣場舞矛盾,需要這樣的心平氣和的對話和溝通,而不是懷著預設立場,一味地批駁和嘲諷,甚至隔空謾罵:“不是老人變壞了,而是壞人變老了”。試想一下,大媽們在輿論空間里本來就缺乏話語權,做出了讓步依然被貼上“蠻橫”的標簽,她們還有多少意愿再參與平等對話?這何嘗不是在給廣場舞矛盾火上澆油?
不可否認,廣場舞在某些地方確實擾民,有網友甚至戲謔它是“新時期的人民內部矛盾”。潑糞、鳴槍、放藏獒、購置高音炮,居民們的“自衛反擊”方式讓人錯愕,結局也是兩敗俱傷。很顯然,堵不如疏,化解廣場舞矛盾,既需要政府及時補齊公共文化建設的短板,合理引導老人們的精神文化需求,也需要利益訴求的各方開展理性對話,在對話機制、協商形式等方面多想一些辦法。
面對廣場舞的煩人噪聲,很多人總是寄希望于環保、城管等行政部門發揮作用,但從豐臺城管的實踐來看,學生的利益訴求通過“二傳手”來表達難免被弱化,而公權力的參與有時反而會產生抵觸情緒。由此看來,針對類似廣場舞的問題,社會管理還應該多從純民間的解決機制上下功夫,讓矛盾雙方組建專門的代表力量,在平等主體之間進行面對面交流、商議,通過利益妥協達成共識。試想一下,如果在這次協商時,能夠讓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直接和廣場舞大媽們面對面,讓利益訴求更直接地表達和對話,其效果會不會更好一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