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國社科院發布的《中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報告》測算表明,目前我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約為13萬元。進入城鎮的個人每年平均需要支付1.8萬元的生活成本,還需要一次性支付10萬元左右的購房成本。假設公共成本是由政府來出錢,每年解決2500萬人城鎮化,政府每年一次性投入約6500億元。(3月18日《21世紀經濟報道》)
農民進城成本,近幾年以來一直是個能夠引起社會廣泛討論的話題。每提及這個話題,所謂公共成本與個人成本,就會被搬上桌面進行這樣那樣的對比。與公共成本相對應的是政府的財政投入,似乎這樣的投入是公共財政割肉省下來的,看著有些心疼;與個人成本相對應的是進城買房與城市物價高企下的高成本生活。對比之下,每一邊都支出了每年超過10萬的投入。
然而,在筆者看來,農民進城的公共成本和個人成本,并不應該放在一個平臺上進行比較。農民進城,為城市做出了巨大的貢獻,那么,城市就應當以必要的形式回饋他們。農民工進城,買房是為城市的房地產做貢獻,打工是為城市的建設做貢獻,經商則是為城市經濟繁榮做貢獻。這個過程之中,進城農民每年平均至少要付出11.8萬的“真金白銀”,這個壓力是實實在在的。而對比之下,公共財政卻實際上是受益的,是得了便宜的。既直接受益于政府賣地的收入,也受益于農民工創造的稅收。因此,單純地談政府對城鎮化的公共投入,或者說公共投入已然很高,都是一些偽命題。甚至有占了便宜還賣乖的感覺。
再說說市民福利的投入。農民變成市民,必然要在養老、醫療、教育等諸多方面享受到如城市市民一樣的待遇。這似乎意味著政府要在這些領域加大投入。其實不然。一者,即便是農民,也應該享受一些各個方面的財政補貼,比如關于養老、醫療、教育,因此我們不能斷定他們現在的補貼就多了;二者,農民工進城并不是社會閑散人員進城,他們多數都有工作,既然有工作,就應該按城鎮職工來享受福利,這是他們用勞動換來的,是應該得到的。
對農民工進城的成本,財政投入并不大,一方面,企業要承擔社保重任,另外一方面,農民自己要繳另外一半,而且,這個過程中的政府補貼也是由中央、省級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擔,政府財政壓力會小很多。”由此來看,把農民進城的公共成本投入說得那么偉大,有自買自夸之嫌。
一個奇怪的問題是,為什么農民進城,政府的投入會加大?顯然,這本身就是不公。事實上,之于醫保、養老保險和教育而言,農村與城市,本來就不應該有這樣那樣的差距。無論是農民還是城市市民,都應該是完全公平的;只有完全公平的前提下,農民工進城才不會出現成本和投入增加的問題。
說白了,“農民進城成本”更應該是一個政府把欠農民群體的福利還回去的一個過程,是對過去“城鄉二元體制”下造成的戶口福利差異化甚至是兩極分化的一個彌補,是政府公共政策自我救贖的一個過程。因此,別把農民進城的過程中公共財政的投入說得那么悲壯,在這個過程中,最為悲情和悲壯的,只有還不完房貸的房奴與為所謂城市文明的默默奉獻的城市蟻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