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章丘市開展2014年春季建筑市場執法大檢查,將在每個建筑工地設公示欄,按月公示每一位農民工工資,欠薪或未公示一律停工整改。(3月11日齊魯晚報)
看起來,在每個建筑工地設公示欄,按月公示每一位農民工工資,欠薪或未公示一律停工整改的做法,是一種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積極舉措,是應該贏得掌聲的,但是仔細一想,又感覺這掌聲來得有些不自然甚至有些牽強。
本來,農民工工資是沒有理由拖欠的,因為農民工付出了勞動,就應該得到回報,即便從法律角度來看,用工單位也沒有拖欠工資的理由?!秳趧臃ā返?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但是,由于建筑企業管理不善、違法分包工程、起用無資質的“包工頭”、承包人挪用工資性工程款等原因,導致一些建筑企業不能及時、足額地將工資發到農民工手中,工資半年一結、一年一結,逐漸成為農民工工資發放的一種“常態”,在此語境下,每月發放工資反而成了一種“不正?!爆F象,顯然,這是長期以來拖欠農民工工資留下的“后遺癥”。
而建筑企業之所以亂象頻出,不按常規出牌,毫不顧忌農民工權益,原因就是有關部門監管不力,企業違規成本太低。因此,要解決工資拖欠問題,對于違規企業,不能只是督促一下或者嚇唬一下?!案吒吲e起,輕輕放下”的處罰措施,不會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只有嚴格依法辦事,對于違背《勞動法》、不按時發放工資的建筑企業,下狠手,嚴整治,動真格,下猛藥,增加其違規成本,才能治愈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頑疾。
客觀而言,章丘市開展建筑市場執法大檢查,盡管是治標之舉,但是只要長期堅持,嚴格執行到位,也能夠促成工資拖欠問題的解決。人們擔心的,是執法大檢查無法形成長效機制甚至淪為“一陣風”,這就要求此次大檢查能夠持之以恒,長期堅持,力求讓“工資按月發放”成為一種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