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強、農民富,則中國強、中國富。中國的農業需要一個全新的未來,中國的農民需要一個踏實的未來。為此,十八屆三中全會用了一個章節的篇幅來談“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明確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等,多數專家認為未來農村宅基地的轉讓和流通會加快,未來的農村和農業將會有一個新的未來。
“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對于農民來說,土地是他們的飯碗、命根子。對于一個國家發展來說,土地是國家的財富之源。本屆三中全會涉及農村土地改革的內容完全在人們的意料之中。
曾經有人問外出打工的農民工:“如果把農村的地租出去之后可以得到土地的租金,你們愿意嗎?”得到的回答是:“不愿意,因為租金沒有保障,如果今年得到了租金,但是在下一年人家說賠本走人了,我們找誰要租金去。”于是繼續問:“如果將農村的地賣了,可以一次性得到一筆錢,你們愿意嗎?”得到的回答是:“不愿意賣,因為賣地的錢不多,而且花完就沒有了。”在農民看來,租地和賣地對于他們的未來都沒有保障。
針對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提出的“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專家普遍表示,從長遠來看,對于土地制度的改革重點,將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而且這項改革很可能融入城鎮化改革進程之中。
事實上,早在十七屆三中會就提出“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說,十七屆三中全會上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當時強調要嚴格地鑒定公共利益用地和經營性用地的界線。十八屆三中全會再次重申要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這就意味著政府征收農民土地的范圍要大大地縮減,嚴格地說應該是按照公共利益的原則來征收。“如果不是公共利益,僅僅是用于城市建設、城市發展,比如房地產開發、工業園區等,所有這些非公共利益的用地都應該允許農村集體土地直接進入市場。”
細心的人發現,五年前提出的“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前有“逐步”二字,這次三中全會將“逐步”二字去掉了。莫非會動真格推進?不少專家表示,可以期待,但別奢望。因為這涉及巨大的利益分割,涉及地方土地財政及農民權益。這次能落實到什么程度,是改革的試金石之一。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宏觀室主任黨國英認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會加快農村建設用地交易市場的形成,這需要修訂和出臺相應的法規,絕不是短期內可以完成的。
“讓農民擁有更多的財產權”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推進,現在有越來越多的農民離開鄉村、走向城市,造成耕地開始荒蕪,有些村莊開始消失,這就迫切需要提高農村土地的利用率。但是,另一方面,人們也發現,在提高農村土地利用率的過程中,農民的權益卻得不到應有的保證。
“讓農民擁有更多的財產權”引起了不少人的關注。住建部科技委常務副主任李秉仁表示,三中全會打破農村土地流轉堅冰,農民可參與土地轉讓、增值和投產過程,既破除城鄉土地價格二元剪刀差,也能在市場支配下使農村土地得以充分利用。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執行院長溫鐵軍也說:“農民最重要的資產是土地。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和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是要改變農村建設用地和城市不能公平同權的問題。這一問題導致不少地方在農村征地過程中損害了農民應有的財產權利。”
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所長潘家華說:“就要有這樣一種嘗試,讓宅基地、農民的自留地、農民的承包地能夠以某種形式在市場上流轉,形成這樣一種收益,能夠保障農民的生活,因為土地是農民的生活和生產資料。”
農民對土地有哪些權利?國家特殊津貼獲得者、現任中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首席經濟學家曹遠征認為,土地承包經營權改革35年來有一個不斷地擴大的過程,在大包干時期農民獲得的權益主要還是一種收益分配權,隨著土地承包關系的延長、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擴大,現在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已經包括占有、使用、收益,以及部分的流轉。這次三中全會提出農民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有抵押、擔保功能,這樣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范圍進一步擴大。
未來的農村什么樣?
農村的現狀讓農村土地流轉勢在必行。目前,由于巨大的城鄉公共服務差距,加速了農村寶貴的人力、物力、財力大量單向地流入城市,造成農村“失血”比“造血”多。
在三中全會上討論的農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在現實生活中落實會成什么樣子?這是很多人想知道的問題。雖然在中國研究農村土地改革的專家和機構數量眾多,面對中國農村土地改革,他們也各有觀點,但卻有著同一個共識即“改革難”。
十八屆三中全會剛一閉幕,安徽率先在全國試點農村土地改革,安徽省政府就對外宣布將在20個區縣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可以通過轉讓、出租等方式流轉,用于工業、商業、旅游和農民住宅小區建設,未來還將建設統一的城鄉土地交易市場。
對于一個農民來說,其實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土地的荒廢,但是他們不會輕易把陪伴了自己大半輩子的土地交出去,他們需要親眼看看未來的農村到底什么樣?從三中全會提出的“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選擇若干試點”“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鼓勵承包經營權在公開市場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等表述來看,各地都會相繼在農村展開改革的嘗試。
農村的土地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以及配套的一系列過程,需要逐步推進、深化和落實,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我們希望,不管采取什么樣的方式推進改革,在農村土地改革的過程中要堅持的原則就是不能讓農民的利益、權益受到傷害,同時,能夠在保障農民的權益和國家的發展之間尋求平衡,協調、平穩地發展。或許,這考驗的將是大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