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2015年底前我國設市城市原則上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推行階梯水價制度后,各地80%的居民生活用水支出不會增加,其余約20%的居民家庭用水基本生活需求部分價格不上漲,但超出的部分將大幅上調,漲幅為50%-200%。(《燕趙晚報》1月4日)
在我看來,階梯水價根本不是問題的關鍵,最根本的還是水資源的嚴重匱乏。我們不能總是圍著“節約用水”打轉轉,如果水資源繼續匱乏,靠節約用水緩解壓力,顯然是緣木求魚。階梯水價即便能夠順利推行,也只不過是“節流”,我們更需要考慮的是開源,需要找到足夠的水資源來保證居民用水。
我們現在面臨的困境是,水資源嚴重匱乏,地下水位不斷下降,而很多河流的消失更令人憂心忡忡。有專家把水資源匱乏歸咎于全球氣候變暖,是全球性問題,也許有些道理,但至少在這個問題上,動輒就扯上全球氣候變暖,總是忽略人為因素,多少有點推卸責任的意思。
除了推行“階梯水價”制度之外,我國很多地方應對水資源緊張所采取的措施往往是加大限采控采力度,嚴格控制水源地的采水量,這些措施同樣并非上策,不過是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無助于從長遠的角度解決根本問題。
關注水環境問題的人應該都不會忽視這樣一個事實,就在河流、湖泊大量減少的同時,各地的地下水位下降的問題越來越突出。這里應該有個互為因果的問題,恐怕不僅是存在地下水被過度開采現象,也表明地表水資源流失嚴重,沒有被留下來慢慢補充地下水。反過來,由于地表水留不住,地下水在減少,又導致水源地日漸干涸,尤其是我國北方,據稱近些年蒸發量又往往超過降水量,水資源更是入不敷出。沒有水源,哪有河流?
我們所面臨的水資源枯竭已是迫在眉睫的問題。我們必須盡快行動,不僅要節約用水,更要在涵養水源這一問題上多做些工作。也就是說,我們不僅要節約用水,不僅要嚴格保護各地的水源不受破壞,更要盡力想辦法創造水源。比如說,各地植樹造林以及退耕還林不能以急功近利的經濟林為主,因為經濟林大多都是速生樹木,或者是比較耗水的果木,而且大面積都是單一樹種,對水土保持作用不大,生態價值較低。所以要多造可以長久保持水土的生態林,同時還要考慮在林地間種植雜草,盡可能使植被多樣化。這樣就能夠更多地留住雨水,涵養水源。
其次,要盡快恢復各地的濕地,應該讓湖泊河流岸邊的蘆葦蕩重新長起來,堅決制止湖泊沿岸被圍墾的現象,剎住湖泊面積縮減的趨勢,盡可能恢復各地的大小湖泊,包括星羅棋布的鄉村池塘也要恢復,提升蓄水量。尤其是城市,要放棄填湖造地的惡劣做法,提升城市生態的地位。否則,我們不僅自己要面臨水貴如油的困境,要喝未來的水,喝子孫后代的水,如何對得起子孫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