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繼階梯電價之后,居民階梯水價的指導意見終于在2014年新年伊始面世了。
今后凡調整城市供水價格的,必須同步建立起階梯水價制度。當階梯水價撲面而來的時候,大家最想問的問題就是“會不會讓我們多掏水費?”有人會說“這是不是變相漲價”?也有人問“它雖然是按照一家兩口人或三口人來計算,可根本沒人查過我們家到底常駐了幾口人。比如說我們一家,小兩口可能都在戶口簿上,但是我們一旦有了孩子,保姆得來吧,雙方父母得來吧。原本的三口之家這一下子可就變化了六七個人,那這個時候用電用水量肯定要增加。會不會我們的‘剛性需求’恰恰就被階梯價格給卡住了?”
實際上,現在全國大約有30%的設市城市建立了階梯水價制度,其中,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地級市中有50%的城市建立了居民階梯水價制度。按照指導意見的時間表,2015年底前,設市城市原則上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具備實施條件的建制鎮也要積極推進。部分城市實行階梯水價制度的實踐也證明,推行階梯價格促進節約用水的效果比較明顯,湖南省物價局局長龔秀松給出的數字很能說明問題。
龔秀松:水價價格在老百姓看來,支出提高不多,但是節省意識增強了。過去的用量都以兩位數的速度每年每月增加,但是實行階梯式水價以后,用水量今年首次出現了下降。
指導意見明確,各地要按照不少于三級設置階梯水量,第一級水量原則上按覆蓋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確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級水量按照覆蓋95%家庭用戶的用水量確定。第一、二、三級階梯水價按照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在缺水地區應進一步加大價差。廣東湛江是最早推出階梯水價試點的城市。湛江市物價局綜合科科長凌硯斌表示,如何計算用水量是關鍵。
凌硯斌:我們當時出這種改革就是首先保證老百姓,原先比如說用5噸水,我們不能讓他用了高價。老百姓現在就是保基本,然后就是商品用水適度放開。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郭劍英在此前接受采訪時透露,在設計階梯水價制度的時候,最先要考慮的就是要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價格不受大的影響。
郭劍英:我們推行階梯水價制度的核心就是,保證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的價格相對穩定,保持在一個合理水平。
如果能保證絕大多數居民基本用水價格穩定,就可以讓階梯水價不致于成為變相漲價。根據前期試行的情況,到底有多少人要花更多的錢用水?又是什么樣的人會受影響?
已經開始實行階梯水價城市的調研也證實,絕大多數居民的水費負擔并沒有增加。
浙江省舟山市節水管理中心副主任陳軍:今年上半年剛調研過,需要上繳階梯式水價水費的居民,大約占20%左右。
指導意見要求,各地應考慮季節性用水差異,以月或季、年度作為計量繳費周期。實施居民階梯水價原則上以居民家庭用戶為單位,對家庭人口數量較多的,要通過適當增加用水基數等方式妥善解決。前期試點的一些城市的解決之道各有不同。
長沙供水有限公司總經理金凱軍:對人口比較多的家庭,由用水家庭向供水企業進行申報,這一點是每一個人每一個月增加5立方米。
湛江這座小城則是另外一個類型的代表。這里擁有大量的城中村小樓。每幢樓都只有一塊表,卻出租給幾戶甚至十幾戶,這就意味著大家有可能要承擔最高階梯用水量的水價負擔。湛江物價局副局長陳維解釋,現在湛江采取的辦法是,不管有沒有出租,每幢樓按照兩戶計算。
陳維:現在的城中村里面以兩戶為計數,就是你的是私人房子,有產權的也好,沒有產權的也好,我們就按照50噸,都是基本用水的價格,其實他是占了政府的便宜了。51噸就不好意思了,就要按照階梯水價來計算了。
為了確保新的價格機制出臺后不影響低收入家庭,《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在推行階梯水價制度時,要充分考慮低收入家庭經濟承受能力,對低收入居民家庭可以采取設定一定數量的減免優惠水量或增加補貼等方式,確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實施階梯水價制度而降低。
由此看來,階梯水價保障了絕大多數正常用水家庭的權益,這大部分人,可能要占到80%。他們每月買水的支出,是不會明顯增加。但是,也有一個提醒:比如一家小兩口突然有了寶寶,看孩子等常駐人口驟然增多,也不能靜等相關部門去查您家的常駐人口數,得主動上報,以免被誤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