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淮安市淮安區,使用兩個多月的遮陽棚卻要被該區城管拆除,這讓負責安裝遮陽棚的劉女士十分不解:當初建遮陽棚是在網絡征集民意后、經過城管等部門同意才試點安裝的,為什么要予以拆除呢?對此,淮安區城管局郝達峰局長昨天表示,拆除理由是怕冬天到了,遮陽棚下面雨雪不易融化導致意外事故,因此已安裝的遮陽棚肯定要拆,而且不排除強拆。(8月16日《揚子晚報》)
30年河東,30年河西,而對于淮安市淮安區的遮陽棚南臨的命運卻是兩個月河東,兩個月河西。兩個月前,淮安市淮安區通過征集民意在街頭安裝了遮陽棚,為行人擋雨蔽日,備受好評;兩個月后,這些遮陽棚卻面臨著拆除的命運,而下令拆除它們的,正是當初同意建遮陽棚的城管部門。
這就讓人困惑了,城管部門當初曾經做過充分的民意調查,進行了網絡“聽證”,然后才拍板決定安裝,按照城管的說法這么做是本著“親民理念,人文城管”的宗旨,這是“執政為民”的好事啊,為什么城管放著好事不做偏做違背民意的“壞事”?城管有什么難言之癮?面對記者的采訪,局長郝達峰堅定的表示,遮陽棚肯定要拆,而且不排除強拆的可能性。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郝局長不止一次地稱遮陽棚效果好,而且他也表示,自從在路口安裝了遮陽棚后,因闖紅燈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也少了許多,但對于為什么要拆除遮陽棚,他笑稱這是“智者千慮必有一失”。當初開會研究安裝遮陽棚只考慮到夏季市民出行等候紅綠燈時能有個遮陽的地方,沒有想到冬季一旦有雨雪天氣,遮陽棚下面結冰的雨雪很難融化,將會給行人造成意外傷害事故,那樣,作為批準安裝遮陽棚的城管局將會承擔相應的責任。
還是領導眼光看的遠,在炎炎夏日就想到了蕭瑟寒冬,想到了寒冬后遮陽棚下面的冰雪,想到了冰雪覆蓋地面很可能給行人造成的意外傷害,而真的要是出了事故,不就背離了當初的“親民理念,人文管理”的宗旨了嗎,真是不當官不知道責任重。官體民,民卻不體官,為官最痛苦的就是得不到老百姓的理解。平民百姓的眼光就像京劇《龍江頌》里的李志田,巴掌山擋住了雙眼。看的不高,想的不遠。但,且慢,俺還是有一事不明要問問局長,既然你有如此遠見,當初在建遮陽棚的時候你的“遠見”哪去了?既然建的時候,由淮安區副區長彭凱召集區監察局、城管辦等十多家鄉鎮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對戶外廣告設置和渣土運輸管理等有關問題進行了會辦。會議認為,在十字路口設置遮陽棚是城市文明的象征,從保障安全交通角度考慮,可在關天培路與楚州大道交匯處先行設置一組遮陽棚,內容必須以公益廣告為主,商業廣告為輔。試行一個階段后,再根據實用價值和效果,在聽取市民群眾和社會各方意見后,決定是否在其他十字路口推廣。而且城管部門做過充分的民意調查,進行了網絡“聽證”,你們城管部門同意才試點安裝,為什么現在要拆了不再例會,不再去做民意調查,網絡“納言”?建的時候風風火火,要拆的時候拆意已決,甚至不排除強拆,政府部門不能學孫猴子說翻臉就翻臉,如此“朝令夕改”傷害的不只是老百姓,更大程度上傷害的是政府部門的權威和公信力。
既然遮陽棚方便了路人,行人在此等候紅綠燈時是有說有笑,有的市民在進入遮陽棚后還特意取下他們所戴的遮陽工具,多么的涼爽、愜意。老百姓贊成的呼聲很高。為什么“執政于民”的好事不堅持到底呢?而拆除的“冷幽默”的解釋:冬天棚下冰雪難化怕生意外也站不住腳,理由讓人“很不理解”,為什么一件便民好事,政府非得“肯定要拆”而且不排除“強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