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藥品和保健品企業葛蘭素史克的商業賄賂利益鏈,正日益清晰起來。7月11日,中國公安部在其官方網站上宣布:中國公安機關現已查明,葛蘭素史克利用旅行社等渠道,采取直接行賄或贊助項目等形式,向個別政府部門官員、少數醫藥行業協會和基金會、醫院、醫生等大肆行賄。目前,包括副總裁梁宏在內的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四大高管已被中國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同時,該案件中起到行賄橋梁作用的上海臨江旅行社也浮出了水面。據查,這家小規模旅行社的年營業額居然高達數億元,它幾乎沒做過任何旅游業務,卻專門與一些藥企打交道,在為葛蘭素史克(中國)的多個部門安排各項會議、培訓項目后,通過各種方式返給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高管的金額達2000余萬元。所以,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的高管本身也在中飽私囊,有違對公司的忠誠義務。
首先,這次嚴查葛蘭素史克在華的商業賄賂,展現了中國司法機關對“洋腐敗”亮劍的姿態。之前也有不少外企在中國境內行賄,卻在國外受罰。有的外企懾于美國《海外反腐敗法》的威力,不得不向美國有關部門認罰,卻逃避了中國法律的追究。比如,全球最大制藥企業輝瑞制藥曾向中國等8個國家的地方官員以及醫生行賄。最后輝瑞制藥公司花了6000萬美元與這些對其海外賄賂的指控和解,但在中國卻未受到任何處罰。
其次,打擊商業賄賂的行動,有利于擠干藥價中虛高的水分,還利于民。
藥價虛高一直是民生之痛,中國政府近年來也一直在打擊藥價虛高。2012年,國務院辦公廳公布《建立和規范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采購機制的指導意見》,旨在擠掉藥品采購環節的水分。國家發展改革委也一直在對藥企進行價格調查,試圖擠掉生產環節的水分。比如,2011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就曾發布《藥品出廠價格調查辦法(試行)》,對藥品開展出廠價格調查;2013年7月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又發布《關于對部分企業進行成本價格調查的通知》,對60家藥廠進行價格調查,其中就包括葛蘭素史克。發展改革委向各藥企下發的《成本專項調查表》包括資產表、制藥成本明細,科目十分詳細,國家發展改革委試圖以此掌握藥品生產流通過程中的成本、價格的相關情況。
從目前曝光的案情看,流通環節里的價格水分與出廠價格里的水分密切相關。早在出廠之前,龐大的公關費用、會議費用(或者叫商業賄賂)就被打進了藥品價格里。按央視報道,以藥品賀普丁為例,“會議成本”居然相當于其出廠價的20%,而這些錢正是通過舉辦會議等渠道,成為醫院、醫生、醫藥協會的灰色收入,其中部分又轉為公司高管的回扣,最終消費者將為這些灰色收入埋單。如果不對藥企的商業賄賂進行刑事打擊,再多的成本調查也無法查清這些堂而皇之記入“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名目下的成本其實就是腐敗成本,也就無法將虛高的藥品價格水分擠干。
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涉及商業賄賂的一眾高管落馬,樹立了中國打擊商業賄賂的一個新標桿。但我們要進一步追問:那些安然接受葛蘭素史克會議招待等“雅賄”的政府官員、醫藥協會、醫生,該受到怎樣的追究?2008年最高法和最高檢公布有關商業賄賂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特別列舉了醫護人員非法接受財物為商業賄賂,但時至今日鮮有醫生因此受到刑事追究。除了“洋腐敗”,中國本土藥企同樣存在嚴重的商業賄賂問題,仍需要司法機關保持高壓態勢,以期除惡務盡。
從根本上說,要杜絕藥企腐敗,還在于深化醫療改革,理順藥品購銷機制,包括:逐步規范醫藥集中采購制度,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展開公平競爭;實現醫療機構的“醫藥分離”,讓醫護人員的個人專業價值體現在醫療活動中,而不是開處方上;編密全民醫療保障之網,減輕民眾的醫療負擔;實現藥企成本陽光化,鼓勵藥企研發新藥,等。如此則廉潔、廉價的醫藥市場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