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紀委近日通報,南昌大學校長周文斌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記者獲悉,有關部門調查周違紀行為的線索之一,涉及到南昌大學新校區的基建項目。在周文斌涉案兩年多以前,這所211高校已有基建部門負責人因在工程招投標中受賄,被司法部門調查審理。(5月18日 《21世紀經濟報道》)
又一名大學校長落馬了!早在兩年前,中國社科院在《2010年中國教育藍皮書》就提出,“高校已成為腐敗犯罪新的高發區。”此非虛言,2009年,武漢大學常務副校長陳昭方、黨委常務副書記龍小樂,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巨額受賄被捕。在此之前,落馬的有武漢音樂學院原副院長周世波,湖北美術學院原副院長李澤霖,武漢科技大學原黨委書記吳國民、原校長劉光臨,三峽大學原黨委書記陳少嵐,湖北大學原副校長李金和……這是湖北的相關高校腐敗案,如此之多,令人驚愕。
高校本是象牙塔,是教書育人,培養國之棟梁的地方,為人師表者本應學高為師、行高為范,是涵養學生精神、引領社會道德高標的群體。具有反諷意味的是,現實中,不少高校早已不是凈土,大學精神萎縮,高校確已成為腐敗犯罪新的高發區。這是為何?
一方面是有機會腐敗,今日之高校已非往日之高校,換言之,在現實語境中,高校已非清水衙門。“油”在何處?近年來,大量高校開始大躍進式地大興土木,擴大校舍規模,這就留下了極大的尋租可能和空間。高校擴招也年甚一年,在教育資源仍然短缺的情況下,招生資源就是一塊碩大的肥肉。此外,高校在采購和后勤上也非比以往,有巨大的采購項目,容易讓人心旌招搖、蠢蠢欲動。在巨大利益面前,一些握有權柄的人難免想染指一番。
另一方面,權力過大、約束過少是高校負責人腐敗的另一原因。有學者稱,“權力過大,制約過小,高校內部的財務管理像個自成一體的小社會。”據中青報報道,在湖北一些高校里甚至流行一句戲言:“如果你喜歡一個人,讓他去管基建;如果你痛恨一個人,也讓他去管基建。”背后的“魔咒”就是:管基建能讓人以最快速度“富起來”,也能以最快速度“倒下去”。當然,高校負責人權力大、制約少既與監督制度失效,如形同虛設有關,也與監督部門“鞭長莫及”有關,武漢的教育部所屬高校,在十堰、恩施等武漢外市州的省教育廳所屬高校,主管部門“鞭長莫及”,而當地教育、財政部門“既管不了它的帽子,又管不了它的票子”。
高校基建又見腐敗,警鐘為誰而鳴?毋庸諱言,周文斌絕不是最后一個落馬的高校負責人。如果權力仍然集權化,而運作依舊不透明,監督過于疲軟的話,誰是下一個“周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