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進行行人交通違法行為整治。一位闖紅燈大媽不以為然地對交警說:“闖紅燈怎么了,我都闖了幾十年了,要你管。”(4月17日《現代快報》)
這位大媽的淡定沖撞了我們的觀念,她輕輕地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慚愧。我們一直以為闖紅燈的人會心有不安做過街老鼠狀,卻沒想到如此理直氣壯義正詞嚴。
這不是南京一座城市的問題,這位大媽亦非特例,中國人學習過馬路基本是一個逆生長過程。幼兒園和小學生都會自覺遵循紅綠燈,從中學到成人之后,人們過馬路的隨意指數和年齡幾乎成正比關系。學校的規則意識何以被社會文化瓦解?原因無外乎社會上的一些“無規則意識”導致的破窗效應。從某些政府機關到個別司法實踐,從衣食住行到城市建設,現實中一些本該被嚴格約束在規則之內的事實,公眾卻經常在制度圍欄外發現幾株旁逸斜出的枝椏。這毋庸諱言也不必列舉。
規則其實就是社會習慣,社會習慣即社會心理。一個人的習慣不易養成,一個社會的文明習慣同樣不易構建。破壞這種習慣卻輕而易舉,只需在規則的天平上輕輕投下一顆小石子,社會心理即告失衡。拿起筷子吃肉放下筷子罵娘,這不是不明事理,而是因為某些違規行為破壞了規則的平衡。商鞅變法之前,城門立木的根本目的也是重拾規則的權威,古人就懂得:無規法不行。亂闖紅燈不過是規則失序的生活化外延,這種理直氣壯背后,則是社會心理對無規則意識的接受乃至習慣,這才是最值得擔憂的事情。
街角社會的表象和中醫問診類似,每種疾病的底層根源,必然是系統性的功能失調。所以僅靠運動式的執法來整治交通違規,不可能收到一勞永逸的功效,要從根源上讓規則的嚴肅性回歸,并貫穿到所有社會環節和各個層面,不可有些許漏洞。長久的規則意識方能逐步涵養出自律的社會習慣,尤其是當前傳統文明的約束功能暗弱之時,更需要彰明規則的權威。人們在飛機上很乖,手機自動關,安全帶自動系,因為這種規則關系到自身利益。只有規則碰觸到個人利益之時,規則才會生效。
嚴明規則的威儀,也就是在塑造一種文明教化。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社會規則的最終建立,靠的不是刑罰,而是社會道德和規則,規則是以刑罰為儲備手段建立起來的。但刑罰的最終目標是隱身幕后,良性社會的運轉主要靠道德和規則驅動,這才是社會和諧的實質。在這種規則為先的德治社會,無須集中整治交通,因為人們根本不闖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