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7月7日和9日召開兩次經濟形勢座談會,分別聽取經濟專家和企業、行業協會負責人意見和建議。座談會上,溫家寶就我國當前經濟形勢、城市化發展,以及就業等發表了重要講話:
堅定不移地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
座談會上,溫家寶指出,我國經濟發展正處在企穩回升的關鍵時期,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仍然是我們面臨的首要任務。經濟出現向好的勢頭,并不意味著困難時期已經過去。必須看到,我國經濟回升的基礎還不穩固,外需嚴重萎縮的局面仍在持續,一些行業、一些企業生產經營還比較困難,財政收支矛盾突出。必須堅定不移地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
協調推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
溫家寶要求,在著力解決好“三農”問題的同時,要協調推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加強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發展城市軌道交通,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城鎮化帶動經濟增長的作用。克服當前這場金融危機帶來的影響,從根本上要靠科技創新。我們必須把握機遇,推動我國經濟盡快走上創新驅動發展的軌道。積極支持企業技術改造,鼓勵企業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適應市場變化,推進產品創新。支持和推進新能源、生物醫藥、第三代移動通信、“三網融合”、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技術研發和產業化,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要千方百計擴大就業,尤其是大學生和農民工就業
溫家寶表示,在實施擴大內需的計劃中,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把公共資源配置進一步向教育、醫療衛生和社會保障領域傾斜。他強調,就業問題是擴大消費的關鍵,就業問題解決不好,擴大消費就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還會影響社會穩定。必須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千方百計擴大就業,特別是大學生和農民工就業。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出臺新規 七種情形領導干部將被問責
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相關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規定》明確規定,以下七種情形,負有領導責任的官員將被問責:
(一)決策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
(二)因工作失職,致使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或者本單位發生特別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較短時間內連續發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
(三)政府職能部門管理、監督不力,在其職責范圍內發生特別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較短時間內連續發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
(四)在行政活動中濫用職權,強令、授意實施違法行政行為,或者不作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五)對群體性、突發性事件處置失當,導致事態惡化,造成惡劣影響的;
(六)違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規定,導致用人失察、失誤,造成惡劣影響的;
(七)其他給國家利益、人民生命財產、公共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等失職行為的。
《暫行規定》稱,對黨政領導干部實行問責的方式有五種,最嚴重的可免職。其中第七條指出,對黨政領導干部實行問責的方式分為: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暫行規定》還提出,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的黨政領導干部,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對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的黨政領導干部,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以及本人一貫表現、特長等情況,由黨委(黨組)、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酌情安排適當崗位或者相應工作任務。
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的黨政領導干部,一年后如果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除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履行審批手續外,還應當征求上一級黨委組織部門的意見。
財政部 上半年我國財政收入企穩回升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日前在全國財政廳(局)長座談會上說,在經濟企穩向好的基礎上,上半年我國財政預算執行也呈現向好的態勢,財政收入初步企穩回升,重點支出得到較好保障。
財政收入企穩回升明顯
上半年,全國財政收入33976.14億元,比2008年同期減少832.05億元,下降2.4%。分月看,全國財政收入回升趨勢明顯,1月份下降17.1%,2月份下降1.2%,3月份下降0.3%,4月份下降13.6%,5月份增長4.8%,6月份增長19.6%,在2008年10月份以來連續七個月下降后,實現了兩個月的增長。
上半年,全國財政支出28902.56億元,同比增加6020.54億元,增長26.3%。其中,中央本級支出5904.89億元,同比增長22.7%;地方本級支出22997.67億元,同比增長27.3%。
上半年,全國財政對農業、社保、醫療衛生、教育、科技、環保等重點領域的支出達到14810億元,增長33.9%。
多方原因促成上半年財政收入回升
財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上半年我國財政收入之所以呈逐月上升的勢頭,經濟運行出現的一些積極變化,尤其是企業經濟效應的回升是非常重要的原因。其次,5、6月份清理補繳去年欠繳的收入等增加了一些一次性收入,非稅收入也相應增收;再次、實施成品油稅費改革提高成品油消費稅替代公路養路費等六項收費且近月成品油銷量增加帶動消費稅大幅增長,提高卷煙消費稅也增加部分收入;最后,各級財稅部門加強稅收和非稅收入征管,促進相關收入增長。此外,當前積極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貨幣政策帶動投資與貸款規模迅速擴大,同時帶動了企業發展,這也是營業稅持續正增長的關鍵支撐。
最高人民法院 明確要求審理好五類民生類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7月5日公布了《關于當前形勢下做好行政審判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提出,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視涉及民生的各類行政案件的審理,大力提高審判質量和審判效率,通過公正、快捷的審判,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要切實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高度重視民生類案件的審理。
《意見》特別提出需要著重審理的5類民生類案件分別是:
依法審理好因政府大規模公共投資振興經濟政策引起的農村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遷等案件。在確保國家重點項目推進的同時,始終注意保護相對人的實體權益。對土地征收和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明顯偏低或者因立法滯后造成相對人合法權益不能得到充分保護的,要綜合運用多種方式進行合理補償。
依法審理好農民工返鄉后因土地、林地、草原等承包經營權而引發的行政案件。既要注意維持承包經營法律關系的穩定,也要依法保護返鄉農民合法的承包經營權益。
依法審理好行政給付類案件。用好用足現行法律規定,最大限度地維護相對人合法權益,保障弱勢群體利益。對起訴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恤金、社會保險金、基本生活保障費等案件,可以根據原告的申請依法先予執行。
依法審理好因企業經營狀況惡化而引發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類行政案件。正確把握法律規范的原則性和靈活性,注重維護勞動者實體權益。在涉及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和工人工資的金額認定方面,合理分配舉證責任,準確把握證明標準。行政機關認定的基本事實成立,但在相關金額計算上存在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確定相應數額。
依法審理好勞動執法案件。對于勞動部門申請先予執行對惡意欠薪逃匿企業責令發放工資等處理決定的,要及時立案審查,盡快采取先予執行等措施,保證勞動部門處理決定的及時執行,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此外,《意見》還強調,各級人民法院要切實增強為大局服務的意識,認真審理好因金融危機應對措施引發的行政訴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