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中國于1928年開始設立縣轄區,新中國成立后繼續設立,縣轄區承擔縣、鄉之間許多行政任務。20世紀80年代,基層政權機構由70年代時,從公社變遷為區公所管轄下的鄉鎮梯級管理體制。20世紀90年代,全國進行了撤區并鄉建鎮工作,撤銷區公所,并鄉建鎮,擴大鄉鎮領轄范圍,減少行政管理單位。至此,大部分縣轄區逐漸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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