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3-28 11:57:30
來源:新京報 作者:仲鳴
據報道,近日,李彥宏在中國高層發展論壇上就個人信息利用問題發表觀點:“我想中國人可以更加開放,對隱私問題沒有那么敏感。如果他們愿意用隱私交換便捷性,很多情況下他們是愿意的,那我們就可以用數據做一些事情。”此言一出,引發網友熱議。
平心而論,李彥宏的部分立論框架是站得住腳的。比如他說將碎片化數據納入大數據的“大盤子”中,會令其威力呈現指數級上升,這無疑是對大數據作用的精準把脈。實質上,“得數據者得天下”,在信息化時代也已逐漸成為常識,所以當下那些互聯網企業都想攥住用戶信息這筆“金礦”,拼命從中“掘金”。
怎么“掘金”?那句“很多情況下他們是愿意(用隱私交換便捷性)的,那我們就可以用數據做一些事情”,或許代表了很多企業的想法:利用公眾的為了服務便捷性愿意“讓渡隱私”的心態,去對個人信息進行采集、征用——哪怕是不告而取的。
問題是,中國人真的就愿意用隱私換便捷嗎?
正如有些網友說的:“1,如果你不輸入手機號,就用不了;2,輸入手機號則表示同意注冊協議;3,同意注冊協議則表示公司可以推送各種廣告……請問我哪里自愿了?”
這道出了問題的關鍵:很多貌似自愿,都是“被自愿”。有媒體調查顯示,目前絕大多數網站和APP都有隱私政策,用戶不同意就無法使用。當用戶連選擇權都沒有時,說“用戶自愿”無異于把綁架說成是尊重他人愿意被綁架的權利,這難免遭到網友詬病:你侵犯了我的權益,還說我“自愿”?
李彥宏為中國人“愿用隱私換便捷”的意愿“代言”的理由,或許是基于很多國人對身份信息被隨意收集的不夠敏感。可不夠敏感,就是“愿意”嗎?不排除確實有人為了便利不顧自身隱私安全,但直接冠以“中國人”的全稱概念,未免太想當然了些。誰能代表“中國人”?
毋庸置疑,互聯網要使用數據,也得遵循某些規則,如尊重用戶的選擇權,企業使用前應與用戶達成協議,并對用戶數據采取有效的保護。
遺憾的是,大多數網站、APP非但無法給用戶充分選擇權,隱私保護現狀也很糟糕。有媒體曾測評過共計1550家網站和APP,結果顯示,隱私政策合規度高的平臺極少,合規度低的則占了絕大多數,超過總數的80%。
這些企業獲取用戶信息后,還未必能提供便利服務,反倒衍生出了“大數據殺熟”的新業務。別說數據泄露,就是基于算法的所謂根據個人偏好的智能推送,都讓很多人不堪其擾。說白了,很多所謂的便捷性,其實只是商品或服務應有的“商業屬性”,根本就無需用戶付出“犧牲隱私”的代價。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即使用戶讓渡了一部分隱私,技術大佬們也不能視之為當然。如果不是站在保護用戶隱私的前提下,而是擺出一副和用戶交易隱私的姿態,這恐怕是公眾所不能接受的。
或許有人說,這只是斷章取義,因為李彥宏也提到了“我們也非常重視隱私問題”“中國也越來越認識到這個問題”。而此事之所以會點燃公眾的情緒,恰恰正是因為,時下太多的中國人是不情愿地出讓了自己的隱私,無論是過去、現在還是未來,又有太多的中國人不可能對隱私不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