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組織編寫的《中國法治政府評估報告2015》在北京發布,引發輿論關注。
報告稱,整體而言,被評估的100個城市,其法治政府建設水平較去年、前年都有所提高,但地方政府的依法行政狀況依然存在不少問題。報告認為,這些問題在2013年和2014年的評估中,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如果解決不好,將嚴重制約著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這一目標的實現”。
38個城市得分在及格線以下
中國青年報記者了解到,本次評估報告是根據2015年最新修訂的評估指標體系,以網絡檢索、發送咨詢函、實地調研及發放問卷等形式,對選定的100個地級以上市政府開展評估后,根據各種評估數據整理而成的,覆蓋人口達7億。
評估指標體系一共設置了9項一級指標,分別為“機構職能”“依法行政的組織領導”“政府制度建設”“行政決策”“行政執法”“政府信息公開”“監督與問責”“社會矛盾化解與行政爭議解決”“公眾滿意度調查”,總分為1000分。
結果顯示,深圳、廣州、北京、廈門、上海的法治政府水平名列前五,而太原、大同、綏化、拉薩、喀什排名墊底。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長王敬波表示,從報告結果看,仍有相當多的法治建設問題沒有得到落實。
“比如,地方層面法治政府建設整體水平仍不高,平均得分率僅為61.73%,處于及格線邊緣。還有38個城市——即超過三分之一的被評估城市,其法治水平處于不及格狀態?!?/p>
此外,不同區域間的法治政府建設不平衡,已出現較為明顯的區域分化現象。
從排名看,前10名中,東部城市占據8個,中部和西部城市各1個。前20名中,東部城市占據15個,中部3個,西部2個。前50名中,東部城市占據29個,中部城市16個,西部城市5個。從平均得分看,東部城市的平均得分為644.16分,中部城市的平均得分為600.24分,西部城市的平均得分為574.84分。東、中、西部的差距在不斷加大。
此外,不同城市之間的法治政府建設水平差距在加大。報告顯示,得分最高的是東部的深圳市,總分為782.88分。得分最低的是西部的喀什市,總分為402.94分。兩者之間相差379.94分,該分差已接近喀什市的總分。
從區域范圍看,同一區域內不同城市之間的法治政府建設水平也存在較大差異。無論是東部、中部還是西部,得分最高的城市和得分最低的城市之間,都存在很大的分差。即使是在地理位置上鄰近、屬于同一省份的城市,兩者之間,也會存在分值上的巨大差異。
比如,福建省的廈門市總分為752.15分,而作為福建省省會的福州市得分卻僅為545.11分,兩者相差207.04分。
“這種現象在中部和西部,尤其是西部表現得更加明顯?!蓖蹙床ㄕf。
制度體系不斷完善,但實施效果有限
《報告》還指出,經過多年的立法發展,我國法治政府建設的制度體系不斷完善,但制度實施的實際效果仍然堪憂。
比如,評估結果顯示,以評測相關制度建立為內容的指標,得分率都相對較高,而以評測相關制度實施為內容的指標,得分率就相對較低。例如,“是否建立行政首長負責制”的得分率為64.75%,但“是否嚴格問責”的得分率僅為10.1%。
此外,報告稱,政府的制度建設與公眾對制度落實的評價也存在很大距離。以重大行政決策聽取意見為例,關于該制度建設方面的平均得分率為81.3%,而在“社會公眾滿意度調查”問卷中,被問及“當地政府在重大決策時,比如城市改造、啟動重大項目等,聽取老百姓的意見和建議的情況怎樣?”時,平均得分率僅為51.79%,與前者相差近20%。
“這次調查發現,社會公眾對我們當前的法治政府建設情況是不滿意的。”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教師王翔是“社會公眾滿意度調查”部分的負責人,他說,政府在行政服務和解決暴力執法現象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贏得了一些公眾的認可。但總體而言,社會公眾對當前法治政府建設成效“評價仍比較低”。
王翔說,調查中,公眾對兩類問題反映最為突出:一是針對重大行政決策,民眾普遍認為自己沒有得到充分的參與,意見沒有得到比較好的表達;二是認為行政不作為現象,需要引起高度關注。
“綜合來看,在現階段體現出來的是,法治政府建設的動力機制和壓力機制均不足?!蓖蹙床ㄕf。報告中也稱,動力機制和壓力機制的缺乏,使得中央政府制定的一些屬于頂層設計的制度措施,無法在地方得到全面、有效地實施。
比如,2010年《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本級政府及其部門的規范性文件,要逐步實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布?!?/p>
報告稱,如今5年過去了,“三統一制度”落實情況不樂觀。被評估城市中,相關指標平均得分僅為3.08分,有58個城市仍未推行該制度,得分為0。
報告分析,出現這種情況的主因有兩個:一是以法治政府建設作為官員晉升考核主要指標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考核體系,還未真正建立,地方政府的領導缺乏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內在動力;二是以法治政府建設作為官員問責重要內容的問責機制,也沒有建立,一些官員以破壞法治為代價的做法沒有得到真正的法律追究,甚至還得到“變相激勵”,導致法治政府建設上外在壓力不足。
推進依法行政多項措施有待“全面落實”
評估報告表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下稱《綱要》)中的多項措施,仍未全面落實。
2004年,國家頒布此《綱要》,提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經過十年左右堅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
但報告稱,如今,距離《綱要》頒布已有11年,評估所揭示出的地方層面法治政府建設現實與狀況,距離《綱要》提出的目標仍然有不少差距。
例如,《綱要》提出“法律制定機關要定期對規章、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此次評估中,該指標的平均得分率僅為53.5%。其中,近四成(39個)城市的得分為0,即完全沒有開展這項工作。
“總的來說,從《綱要》提出至今已達十多年之久,《綱要》當中一些法定的、或者說并不是特別難就能做到的規定,事實上很多地方政府并沒有落實到位?!蓖蹙床ㄕf。
“2020年要建成小康社會,法治政府必須同時建成,時間已經非常緊迫?!敝袊ù髮W終身教授應松年說,法治政府是小康社會的組成部分,也是建成小康社會的保障。他認為,讓政府看出自己在建設法治政府當中所作的努力、取得的成績、存在的不足,對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