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從村里到縣城辦事,坐公交車就能直達城中心,現在到主城區邊上就得下車,只能再換乘出租車或面包車走一兩公里,回程需要繼續‘折騰’。”9月10日,邢臺南和縣對公交車實施限行的政策引起市民質疑。
我們不懷疑當地治理大氣污染的決心。邢臺市環保局通報的15個縣(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結果及排名情況顯示,6月份,南和縣全市第11,7月份全市第9,當地確實大踏步走在空氣治理征途上。但一個縣城也搞限行,這在全國都屬罕見;限行的是公交車,更令人匪夷所思。
拋卻縣級政府搞“限行”的合法性問題,就拿不“限行”公車和私家車,只限公交車來說,就頗顯荒唐。無論是從路權角度看縣城擁堵問題,還是從治理大氣污染問題看,都應是公交優先。事實上,鼓勵乘坐公共交通,減少私家車出行,才是降低尾氣污染的重要路徑,若抑制公共交通,可能會逼得更多人駕駛機動車,制造更多污染。這本是常識,遺憾的是,當地來了個南轅北轍。
到頭來,這也給只能乘公交進城的普通民眾帶來麻煩。新聞中稱,當地政府辦公室每天要接老百姓反映問題的電話上百個,足見民眾對此做法的不滿。
平心而論,有些公交確實尾氣排放量不小,針對這問題,早在2013年,南和縣就已實施公交車油改氣項目。該局管轄內的34輛城區公交車當年已全部實施油改氣,而市管公交車計劃2014年4月底全部更新達標。但這一目標至今未完成。真要解決公交車進城帶來污染的問題,也該是在該項目上繼續發力,而不是鋸箭療傷。畢竟,一個縣城地域面積有限,你將公交堵在城外,縣城就能成為一個獨立、分割的“空間”,擁有更好的空氣質量嗎?答案顯然是不能。
說白了,縣城加力治污是好事,但得找準路子,拿“限行”公交車來說,它必須顧慮民眾權益,也考慮到路徑優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