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財政部發出通知,決定在北京、天津、內蒙古、遼寧等地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試點工作,每個省(區、市)選擇3家至5家大中型企業作為試點單位,每家企業選拔100人左右參加學徒制培訓。
此項試點工作的目標是在企業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為主要內容的企業新型學徒制,進一步發揮企業的培訓主體作用。通過企校合作等方式,組織有培訓需求的企業技能崗位新招用人員和新轉崗人員參加新型學徒培訓,探索企業職工培訓新模式,完善政策措施和培訓服務體系,加快企業后備技能人才的培養。
開展學徒制培訓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補貼數額一般為企業支付給培訓機構培訓費用的60%,每人每年補貼標準原則上控制在4000元至6000元,補貼期限不超過2年。
通知要求,各試點地區要結合實際制定試點工作辦法,落實好企業新型學徒制補貼政策,積極推動技工院校(培訓機構)與企業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