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和風電產業健康發展,6月15日,國家能源局對外發布《關于開展風電清潔供暖工作的通知》,要求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河北、新疆、山西等省份及相關電網企業研究探索風電清潔供暖工作,有條件開展的地區要編制2015年度風電清潔供暖工作方案。
通知明確,風電清潔供暖項目以替代現有的燃煤小鍋爐或解決分散建筑區域以及熱力管網或天然氣管網難以到達的區域的供熱需求為主要方向,按照每1萬千瓦風電配套制熱量滿足2萬平方米建筑供暖需求的標準確定參與供暖的裝機規模,鼓勵新建建筑優先使用風電清潔供暖技術,鼓勵風電場與電力用戶采取直接交易的模式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