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委組織部等部門下發進一步做好偏遠貧困鄉鎮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降低鄉鎮機關招錄“門檻”、放寬報考資格條件,同時明確上級機關不得臨時抽調新錄用基層公務員。(5月15日《人民日報》)
“學而優則仕”。公務員,一直被公眾視為“香餑餑”、“鐵飯碗”, “公門”也儼然成了飛黃騰達的代名詞。于是乎,眾多應屆大學生畢業瘋狂躋身“獨木橋”的景觀歷歷在目。
可如今,“落花有意,流水無情”。河南省為招錄公務員充實到偏遠貧困鄉鎮,不惜伸出七大美麗“橄欖枝”。諸如,適當降低招考職位學歷層次,適當放寬專業限制,適當調整年齡條件,不限工作年限和工作經歷等……這樣的公考“門檻”與一般的參加公考考試資格相比確實是寬松了不少,但最終,還是避免不了“用工荒”的尷尬。
一則,凸顯了招考職位的“魅力”不足。由于某些地區被賦予了“偏遠貧困”的概念,社會資源缺乏,物質生活受限,生活水平不高,那么,人們最關心的工資待遇問題可能也會較低,個人對事業、生活的追求會受影響,這些都是不爭的事實。
二則,折射出人們擇業觀念的多元。隨著中央八項規定的出臺,反“四風”轉作風的持續發力,部分“官不好當”、“為官不易”等消極思想有所抬頭。加之,最近一段時期,不少年輕基層公務員吐槽,鄉鎮公務員身份就是個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如此,招考“遇冷”當是自然。
三則,降“門檻”也難以解決諸多現實難題。也許,放寬報考條件能解決一時的“用人”問題,但解決不了長久的“發展”問題。為了招到和留住鄉鎮公務員,河南省委組織部也是蠻拼的,既絞盡腦汁地降低招考條件,又與新錄用公務員簽訂書面服務協議,大有“求賢若渴”之囧。
“問渠哪得清如許 為有源頭活水來”。其實,公務員“用工荒”透露出的幾許無奈,降“門檻”僅是權宜之計的“下策”。而如何跟進出臺穩定基層公務員隊伍的相關制度,以政策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營造良好基層政治生態,才是真正緩解公務員“用工荒”的 “規定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