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1-09 16:30:56
來源:華聲在線 作者:趙強
橘子洲頭的橘子紅了,令橘子洲更加名副其實,但也有游客將成熟的橘子打落,不免大煞風景。
先來說個“道邊苦李”的故事。據《世說新語》記載,“竹林七賢”之一的王戎,小時候就很聰明。在他七歲的時候,曾有次和小伙伴們一起玩耍,看到路邊上有棵李樹,果實累累都把樹枝壓彎了。小伙伴們爭相去摘李子,只有王戎巋然不動。有人問他為什么不也去摘,他回答說:“這李樹就在很容易被人采摘的路邊,卻仍留存了那么多果實,這一定是苦李,所以之前才沒有人去摘。”小伙伴們嘗了一嘗,果然是苦的。
這是個對今天仍富有教育寓意的故事。不止橘子洲,國內很多地方的公園或者行道邊的果實都曾被游客、市民無序采摘。其實,由于培育、剪枝等方法的不同,景觀果樹的果實遠遠不如食用果樹的果實好吃,甚至就像道邊苦李一樣,根本就不能吃。如此看來,今天那些動輒采摘公共場所果實的人,貪小便宜的心思有甚于古人,智商卻還是不如7歲時的王戎。
之于橘子洲上的橘子,其命運甚至還不如道邊苦李,國慶節時就有游客將明知還不能食用的青澀橘子打落枝頭。這種純屬惡作劇式的無聊之舉,不是智商問題,而是情商有問題,公共道德有問題了。景區管理部門可能囿于沒有處罰權,對這種行為也只能勸阻,但是如果傷及樹木,則還是應提請有處罰權的職能部門予以處罰。對于不能嚴格自律的人,就應該通過他律的方式加以懲戒,方能維護公共利益,也加強他們的公共道德意識,不至于放任自流,錯上加錯。而每個遵守公共道德的游客與市民,也有責任對不文明的行為加以喝止,文明占了上風,不文明的行為才會減少。
除了督請游客自覺之外,也不應忽略、推卸管理責任。深圳、珠海等一些地區在地方城市市容與環境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禁止攀摘公共樹木的枝葉花果”,對違反者處以相應的罰款。長沙不妨引為借鑒,在本地的相關法規中加入類似的內容,并落實到具體的執法部門,使條規具有可行性,落實才有威懾力。
其次,對于安全可食用的“公共果實”,管理部門既不可像探春管理大觀園那樣分包牟利,也不當任其腐爛浪費。而是應作為“公共財物”加以管理、分配——召集社區居民集中采摘,并送給貧困人群、福利院,不失為兩全其美的做法而被不少城市采納,長沙亦可見賢思齊。
橘子雖小,但細細說來,既關個人修養、公共道德,也考驗公共政策與公共管理,亦可謂茲事體大。處理得不好,橘子樹下滿地殘枝落葉;處理得好,城市就會另添一道文明風景。為了共同的風景,讓橘子洲的橘子再紅一些,應不難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