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8-09 22:19:14
來源:齊魯網 作者:陸敬平
據央廣網報道去年4月,安徽省宣城市女孩江亞萍在報考南京市人社局時,只因不是南京戶籍而被拒之門外。經過長達15個月的訴訟,江亞萍在昨天下午拿到了1.1萬元的賠償款,這也為全國首例戶籍就業歧視案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8月8日《京華時報》)
這一全國首例就業歧視案判決,雖然以原告江亞萍勝訴并獲得1.1萬元賠款畫上了圓滿的句號。但是,筆者認為,案件雖已了結,但意義極為深遠,可成為全國法院今后判決此類案件的范本,并且還堅定了人們的依法維權信心。可以說,在現實生活中,因為現在是就業買方市場,應聘者往往處于弱勢地位,遭受就業歧視的事例隨處可見。許多遭到歧視的人態度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雖然有的人也知道自己的權益遭到損害,也不愿耗時費力去打官司。
這一案件起碼給我們三點有益的啟示:
只要權益受損,就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維權。宣城女孩江亞平勝訴就說明這一點。雖然耗時長達15個月,期間的曲折和困難肯定不少,但倔犟的江亞平沒有被這些困難所嚇倒,堅持不懈訴訟,最終法院還是本著依法公正的予以了裁決。正像江亞平所說的那樣,“重點不在賠償金,而是尋求一種平等。”
法院依法宣判,贏得普遍好評。過去,遇到此類案件,法院一般是不愿受理,即使受理也往往是和稀泥不了了之。畢竟一個是單位,一個是個體,司法部門的天平有意無意之間會向單位傾斜。而這次審理此案的法院沒有按照常規行事,而是以法律為依據、以事實為準繩予以了裁決,被告南京市人社局下屬的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電話咨詢中心賠償原告江亞平1.1萬元。可以說是開了全國先河,因而在今后乃至較長一段時間內將成為各地法院判決此類案件的范本。
用人單位當反思。這一判決無疑是給所有用人單位敲響了警鐘,今后再也不能擺著一副老大的面孔對待應聘者和員工。必須做到遵紀守法,否則,稍有不慎就可能占到被告席上,而且還會落個歧視人的惡名而名利雙失。
當然,我們也真誠的期望,這類案件越來越少,人與單位之間、人與人之間都能和平共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