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7-22 16:32:02
來源:新京報 作者:新京報時事訪談員 高明勇 實習生 李翔宇
不久前,“新型城鎮化與流動人口社會融合論壇2014”在京舉行。國家衛計委流動人口司發布的《中國流動人口發展報告2013》顯示:在民主選舉和民主管理層面的政治參與中,僅有1.9%的流動人口參加過流入地的社區選舉活動。那么,流動人口政治參與的現狀如何,都存在什么樣的問題,該如何解決?
訪談嘉賓: 段成榮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副院長、教授,《中國流動人口發展報告2013》專家組成員
不能讓流動人口長期處于真空地帶
如何保證流動人口行使憲法賦予他們的政治權利,已經成為各地各級政府不得不面對的重大課題。
1、新京報:在調研時,如何界定流動人口和政治參與?
段成榮:流動人口是指改變了經常性居住地而未改變戶口登記地的人。流動人口的政治參與,就是指改變了經常性居住地而未改變戶口登記地的人參與國家政治生活,試圖影響政府人事構成和政府政策制定的各種行為。
2、新京報:對這一命題進行調研的動機是什么?
段成榮:根據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目前流動人口數量超過2.21億,勞動年齡流動人口中新生代達到43.8%。流動動機上,他們已經擺脫了因“生存理性”而外出,為了追尋更多的發展機會和更精彩的人生,他們更迫切地渴望融入城市,不僅積極爭取自身的經濟、社會權益,也更希望擁有自己的“話語權”。
隨著流動人口參政意愿越來越強烈,特別是參政意識較高的新生代流動人口在全體流動人口中所占比例越來越大,如何保證流動人口行使憲法賦予他們的政治權利,如何理順流動人口參政渠道,已經成為各地各級政府不得不面對的重大課題。
3、新京報:具體數據都是如何得來的?
段成榮:具體數據一部分是原國家人口計生委組織的流動人口動態監測調查,一部分是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系全國綜合社會調查(CGSS)調查。就目前流動人口政治參與的資料而言,進行深入的數據分析仍然存在困難,但是對二者綜合使用,還是能夠看到我國流動人口政治參與最重要的特點。
4、新京報:調研結果是否出乎意料?
段成榮:在沒有調研之前,更多的感知來自于日常判斷,只知道流動人口的一些權利落空,無法得到保障,但具體哪些權利沒有保障,程度多大,并不清楚。現在的調研結果,可以說驗證了之前的判斷,有了一定的調查基礎。如果讓流動人口長期處于真空地帶,對社會來說是極其危險的,必須想辦法解決,并且要盡快解決。
5、新京報:如果這一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會怎樣?
段成榮:調研中我們發現,流動人口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難和問題時常常選擇非制度化的方式解決。在群體事件發生比例較低的情況下,流動人口解決問題最主要的方式就是拉關系和托人情。在流動人口遇到困難向誰求助的問題上,遇到問題后他們不找政府和組織,使得他們潛在參與其他非制度化政治行為,比如群體事件的可能性增大。
“屬地條件”成政治參與的最大障礙
不同地方對選舉中選民資格的界定,使得流動人口在所居住地區參加選舉的條件變得模糊。
6、新京報:根據報告內容,出現一個巨大的反差,一個是89.3%的流動人口愿意融入本地,一個是僅有1.9%的流動人口參加過流入地的社區選舉活動。影響流動人口政治參與的障礙是什么?
段成榮:應該說影響流動人口政治參與的因素很多,其中首要因素,也是最重要的因素,我認為還是制度設計的缺乏。不管是我國的《選舉法》,還是在基層選舉中,如農村有《村民委員會選舉法》,如城市有《城鎮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從理論上看,這些法律能夠保證流動人口也合法地參與基層政治選舉。
在流動人口所居住的城市,《城鎮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只要是所居住區的18周歲以上居民都有選舉與被選舉的權利,但是,很多地方在具體實施辦法上卻加入了“屬地條件”這一項,規定參加選舉的人必須具有本地戶籍。
不同地方對選舉中選民資格的界定,使得流動人口在所居住地區參加選舉的條件變得模糊。流動人口在流入地的政治參與缺乏明確統一的制度性保障,他們參與流入地政治活動的比例不高就是顯而易見的事情了。當然,還有一個不可忽略的因素,就是流動人口政治參與的成本等問題。
7、新京報:實際上,現實中也確實存在一個認知的盲區,不少人(包括流動人口)認為政治參與離自己很遠,看不到與自己的關聯。這個數據是否也與此有關?
段成榮:從表面上看,確實存在這樣的問題。但是,要看到,目前的社會管理的根基是以戶籍為基礎,由政府部門出臺的很多政策,都是以戶籍作為依據來界定,比如對購房資格的限制,對購車資格的界定,對流動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入學資格的限制,這些政策的出臺,制造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對流動人口的合法權利是一種傷害。
可是,很少有人真正去思考,為什么一些地區的政府部門可以這樣做,卻得不到有效地制約和限制?從這個角度看,流動人口的公共服務和政治參與密切相關。
要保證流動人口選舉權利不被虛置
流入地城市,流動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在不斷升高,應該逐漸增加流動人口在選舉中的代表名額。
8、新京報:制度設計層面,該如何推進?
段成榮:總的來說,要完善相關法律,在制度上保證流動人口選舉權利不被虛置。
就改革的方向而言,流動人口在常住地參加政治選舉是必然趨勢。流入地城市的選舉不應對流動人口進行限制,選舉應該切實貫徹選舉制度的基本原則,從根本上改變以戶口為基礎劃分選民資格的狀況,徹底消除政治參與中的“戶籍壁壘”。
9、新京報:如果在現階段制度設計層面有困難的話,那么在技術層面如何改進?
段成榮:在選舉中代表名額分配、選區劃分和候選人產生問題上,選舉制度必須考慮到日益變動的人口結構和流動人口分布格局。流入地城市,流動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在不斷升高,在確定代表人數時應該逐漸增加流動人口在選舉中的代表名額,體現政治發展與人口變動的關聯性。
10、新京報:根據經驗看,流動人口順利在流入地參加選舉可能還需要一個過程,又該怎么辦?
段成榮:在這種情況下,提高流動人口在家鄉基層選舉中的投票率就變得非常重要。考慮到專門回鄉參與選舉的成本較高,為提高流動人口在家鄉選舉中的投票率和參與率,可適當調整基層選舉的選舉時間,將選舉時間定在春節或其他重要節假日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