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新型城鎮化,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當前,我國城鎮化率達到53.7%,但這是以常住人口為基數計算的,如果按照戶籍人口計算,城鎮化率只有36%左右。這說明,大量常住在城鎮的農業轉移人口還沒有在城鎮落戶。這從一個側面表明,我們應走出“重物輕人”“見物不見人”的誤區,大力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合理引導人口流動,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實現產業結構、就業方式、人居環境、社會保障等一系列由“鄉”到“城”的轉變,讓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逐漸融入城鎮社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公平正義,使全體居民共享城鎮化成果。
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應將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公平正義貫穿始終。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應在提升人的發展能力、改善人的生活滿意度上下功夫。應避免單向度思維,既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使之融入城市生活;又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針,著力在城鄉規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同時,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
注重產業與城鎮融合發展,發揮產業發展的動力和支撐作用。因地制宜、科學合理確定主導產業,通過主導產業發展帶動相關產業發展,由此促進人口集聚,為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提供內生動力和堅實保障。推動產業發展,應優先發展就業吸納能力強的產業,充分發揮其帶動人口轉移的作用。加快發展現代生產性服務業和生活性服務業,促進傳統產業升級和新興產業發展。以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拓展產業發展空間,提供更多就業機會特別是高質量就業機會,讓進入城鎮的農業轉移人口的收入水平不斷提高,為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堅持以人為本,提高城鎮化質量,一個重要體現是提高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在我國,農村勞動力在城鄉間流動就業是長期現象。因此,應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漸進的原則,積極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所有常住人口,逐步解決在城鎮就業居住但尚未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享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問題。應將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各級政府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圍,保障其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從而暢通社會流動渠道,防止因教育缺失而導致貧困代際傳遞,并在此基礎上激發社會活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加強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其就業創業能力和職業素質。擴大社會保障參保繳費覆蓋面,適時適度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根據常住人口配置城鎮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資源,改善基本醫療衛生條件。采取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等多種方式改善農業轉移人口居住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