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副部長黃明介紹戶籍制度改革時指出,《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目前正在進一步修改完善,將盡快報黨中央、國務院審批;其原則一是與《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是配套的;二是與新型城鎮化的目標是一致的,并提出了1億左右的人落戶城鎮的目標。(3月19日《中國新聞網》)
毫無疑問,推進國家新型城鎮化建設,必須要有戶籍制度改革相配套,只有戶籍改革提供給“新市民”的權利保障,進城農民才留得下來,城鎮化建設才有生機活力。戶籍改革的最大阻力顯然就是城市的既得利益群體。2012年,由國家發改委牽頭、多部委參加的專題調研組在全國不同城市調研發現,“戶改幾乎遭遇所有市長的反對”。因此,以國家新型城鎮化建設為契機,推動我國戶籍制度改革,顯然也是很好的策略。
這么多年來,我國戶籍制度改革的呼聲之所以日益高漲,根本原因就是現行的《戶口登記條例》造成的“城鄉二元分割”:一方面,人們渴望的自由遷徙不能實現;二來造成了人們因身份不同而教育、醫療、社保、衛生等諸多方面的不平等;三來造成了“人在證途”的尷尬,“普通中國人一生要辦103個證件”,浪費了大量資源也加重了人們負擔,人們期望戶籍制度改革能夠幫助實現“一證通天下”的中國夢。
雖然漸進的戶籍制度改革有其現實合理性,但人們對戶籍制度改革的期望顯然更高,至少能夠在戶籍上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打下堅實基礎。因此,我國戶籍制度改革的最終方向和目的,是要超越城鎮化建設本身的,完全取消現有戶籍規定對人口流動的限制,允許所有公民根據自己的意愿和能力遷移到任何地方生活和工作,自動獲得當地居民的身份并享受與當地居民同等的公共權利和義務。
3月14日,李克強總理在與中外記者見面會上強調,民眾“法無禁止即自由”、政府“法無授權不可為”。因此,就戶籍制度改革來說,公安部出臺《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顯然還只是一小步,最終應該以《戶籍法》的形式加以確認。早在2004年初,公安部法制局就表示正抓緊調研起草《戶籍法》,以真正“保障我國所有公民的平等自由權”。2007年,全國人大內司委就建議將《戶籍法》列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計劃;在今年的全國政協會議上,政協委員吳曉青再次代表民建中央建議“適時出臺《戶籍法》”。
很顯然,如果沒有《戶籍法》的保障,通過改革確實可以在形式上給予農民市民的身份,但在實質上卻意義不大。近年來,全國很多地方都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戶籍改革,雖然在戶口形式上都統一為“居民戶口”,但一到落實具體政策和福利時,差別常常就浮現出來,使得群眾產生“換湯不換藥”的感覺,引發諸多社會新矛盾。因此,只有通過《戶籍法》強化法律責任,一方面改革的阻力才會較小,另一方面公民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
拋開人的流動也有由城市向農村遷徙的選擇不論,就城鎮化本身而言,它也必然面臨著各種矛盾、各種利益挑戰。如果戶籍制度改革僅僅停留在為新型城鎮化建設配套的階段,必然會受到太多因素的牽絆,也難以實現新型城鎮化建設“以人為本”這一最大亮點。表面上看,我國戶籍制度改革受到我國很多方面的障礙,而實際上,現行戶籍制度恰恰是其它方面加快改革的關鍵性阻礙。因此,全面深化改革,不妨以制定出臺《戶籍法》來倒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