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村并點”在全國不少地區都在開展,但有記者在豫、贛、皖等多個省市調研時發現,成效有喜有憂:一些地方通過轉移就業、土地流轉,成功實現了農民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轉變;但也有些地方在缺乏產業支撐的情況下,盲目開建新型農村社區,導致農民上了樓卻留不下來,或者干脆拒絕上樓,最終形成農村的“二次空心化”現象,亟待引起重視。
城鎮化是歷史發展的必然,我國當前的城鎮化率還偏低,城鎮化的前途是廣闊的。但是,推動城鎮化,不能脫離現實,不能著眼于樣板工程、房屋建設。不是讓農民都住進了社區,農民就變成了市民。“撤村并點”涉及到基層組織轉型、集體土地處置、集體資產處理、集體房產和村民住宅處理、農轉非、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社保等方方面面的問題,更關鍵的是,有沒有解決農民上樓后的收入增長問題?
對于農民來說,上樓以后的生活習慣改變是次要的,城鎮生活習慣可以培養,但收入增長的問題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決,那洗腳上樓必然難有好的效果。一些新社區建成多年,可愿意上樓的農民少之又少,形成老村拆不掉、新居無人住的局面,一經調查,十之八九與收入增長機制未解決有關。相反,河南省規模最大的省級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試點滑縣錦和新城,卻因為解決了農民就業問題和收入分配問題,成功使當地農民實現了轉型。解決的關鍵在于將產業集聚區和社會建設相互捆綁,一方面解決農民以往因分散居住而較難實現的基本公共服務,另一方面通過多行業、多渠道的就業,使農民純收入大幅提升。解決了收入增長,也就找到了解決農民洗腳上樓問題的抓手。
但是,錦和新城的成功經驗能不能被復制?這就要考慮各地對“撤村并點”之后的新增可用土地的處置問題。如果這部分土地得到有效利用,且建立一套符合農民集體利益的收入分配機制和農民就近就業機制,則復制錦和新城的經驗是有可能的;但如果地方上基于土地財政的角度出發,把這部分新增可用土地的利益用于其他方面,農民無法分享土地增值所帶來的收益,那么,農民自然會選擇用腳投票,拒絕上樓。拒絕上樓不意味著農民不愿意上樓,而是不愿意缺乏保障來上樓。如果上樓所帶來的收益超過原有居住模式,“經濟人理性”的規律一樣會在農民階層發生作用,農民也會打算盤。
城鎮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鎮化。讓農民搬進城鎮社區集中居住,必須因地制宜,不能強制撤村、強制并點,既要尊重農民意愿,也要建立公開合理的財富分配機制,更應幫助農民提升生存與發展技能。不能盲目地為了城鎮化而“撤村并點”,不能搞城鎮化的形象工程,而忘記城鎮化的本質。在多年來城鄉二元格局的背景下,服務好農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學會動腦筋、讓利益、知民情、懂民意。只有為農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品,提升農民的市場競爭本領,既增加農民的實際收入,又滿足農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城鎮化才能有的放矢,層層推進,讓農民實現幸福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