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老齡辦副主任吳玉韶日前表示,全國各級老齡機構要鼓勵更多的老年人加入志愿服務隊伍;通過結對幫扶、志愿服務等形式,鼓勵低齡老年人服務高齡老年人、健康老年人幫助失能老年人。(12月23日《北京晨報》)
吳玉韶提出的這個辦法勢必會引發公眾的質疑與非議。但是,我們應該本著理性客觀的態度來看待這個問題。首先,吳玉韶提出鼓勵低齡老人服務高齡老人、健康老人幫助失能老人,并沒有排斥國家的養老保障制度,也就是說,在解決好目前國家養老保障方面存在問題的基礎上,才能去談“老年人服務老年人”。
其次,低齡老人服務高齡老人,未必就是為了回報。當前很多老年人在物質生活上已經衣食無憂,但是在精神生活上卻比較貧乏。如果他們能夠加入某個老年人組織,或是和其他老年人相幫互助,則可以排遣寂寞和孤獨。一些年齡不算大,身體條件也好的老年人,通過服務獲得一定的報酬,自然也無可厚非。我們當然不能指望依靠“男的做園丁,女的做保姆”這種自我養老來代替國家保障體系,但是“低齡老人服務高齡老人”這種自助式養老模式,可以作為部分老年人群體的一種養老補充,值得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