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60歲的盛海琳在失去獨女后冒險選擇了再生,并生下雙胞胎女兒。傳統觀念里,“老來得子”是人生幸事,但對于一名六旬老太來說,卻不啻于一次以生命為抵押的“豪賭”——大出血、全身疼痛、身體浮腫……“中國最高齡產婦”是生命的奇跡,但這項紀錄的產生,置之于數百萬失獨家庭的大背景下,又像一張氣氛壓抑、情緒悲愴的幻燈片,無聲訴說著失獨家庭共同的凄愴。
據衛生部《2010中國衛生統計年鑒》估算,我國每年新增7.6萬個失獨家庭,全國失獨家庭超過百萬個。如何安放失獨者的晚年,是一個公共性社會命題——盡管盛海琳對生命極限的挑戰,演示了生命重生的極限可能,但試問又能有幾人有勇氣去效仿她的選擇?高齡產子之可畏,不僅在于生育困難,更在于養育艱苦。盛海琳生下一對雙胞胎女兒之后,為了替女兒們攢下成長費用,不得不從孩子滿100天開始,就四處奔波掙錢。這生與養的雙重艱難,即便能由高齡的盛海琳夫婦一肩擔起,但作為極個別案例,注定無法在數百萬失獨家庭復制他們用極大勇氣和付出重新贏得的家庭溫暖與幸福。
失獨者每個國家都會有,但在我國之所以存在如此數量龐大的群體,不能不歸因于國情國策而產生了為數眾多的幾代獨生子女家庭。由此而言,失獨者的個體創傷也是為了國家與社會的整體利益付出的家庭犧牲。在此意義上,撫慰失獨家庭,令失獨者老有所養、老有所依,是社會與國家的整體責任。
這其間的道理,在既有的制度安排中也有體現。2001年底頒布的《人口和計劃生育法》中曾有規定: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這項規定的意義在于明確了對失獨家庭的政府責任,但在落實的層面,卻因地各異,不少地方給予的補助甚至比低保還低,更不要奢談對失獨家庭多一層精神撫慰。某種程度上,正是對來自制度層面的替償缺少足夠信心,才倒逼出六旬失獨老太高齡生子的悲喜劇。
隨著失獨家庭的問題凸顯,也有不少地方開始完善相應的補償機制。比如,陜西就從去年10月1日起,對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失獨家庭夫婦、農村居民每人每月補助800元,城鎮居民每人每月補助1000元;還將根據當地生活消費水平對失獨家庭給予最高可達3萬元的精神慰藉費和生活補助費。雖說物質與金錢無法完全彌補失獨之痛,但讓失獨家庭感受到制度溫暖,必然有助于其重建對生活的信心。
而三中全會決定啟動實施“單獨二胎”政策,是一項根本性的政策“利好”。這項人口政策的調整,不僅是計生政策的自我完善,將大大減少失獨家庭的產生,也是對失獨者的最好慰藉。因此,有條件的地方盡快落實這一政策,不讓“高齡產婦”的紀錄刷新,將是一種充滿人道主義精神的政治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