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網友向河北新聞網爆料稱,保定安國每家每戶收100元空氣污染費,綁定暖氣費一起收。記者與安國市政府辦一位工作人員了解到,今年首次按戶收取空氣污染費,每戶100元。(11月26日河北新聞網)
對于一些污染嚴重企業,政府當然要征收污染稅,對于燃放煙花爆竹的一些市民,征收空氣污染費似乎也還說的過去。不可否認,隨著私家車的普及,普通民眾也為空氣污染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人們的日常生活也會造成一部分垃圾,可如今當地政府不加區分,運動式地向每家每戶收取空氣污染費的做法實在欠妥。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普通民眾是空氣污染的受害者,而不是主要責任承擔者,造成空氣污染的主要原因是企業排污。而河北省可謂是空氣污染的重災區,當地民眾更是飽受空氣污染之苦,中央也下發大量財政補貼用于當地的空氣污染治理。在此語境下,即便是給公眾發放空氣污染補貼都不為過,如今還要讓空氣污染的受害者來為空氣污染買單,那么,當地市民不愿意買政府的帳也在情理之中。
眾所周知,污染治理技術和水平較低是企業成為主要空氣污染源的重要原因,但是只因其是納稅大戶,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便以低成本、稅收優惠等手段來承接產業轉移。一來拉動地方經濟發展,為當地官員貢獻政績,二來增加政府稅收,讓更多的資源集中到政府手中。最終造成的空氣污染這一爛攤子,還需要上級劃撥相關經費來整治,所以,歸根結底,地方政府應當是環境污染的最大受益者。
而自然環境資源應當是全民共有的財富,企業造成污染,政府和企業獲利,公眾買單。公眾買單不僅需要飽受空氣污染之苦,還需要繳納空氣污染費,政府這種不考慮公眾利益的做法不引起不滿才怪。
進一步來講,征收空氣污染費不妥不僅是因為搞錯了對象,更是有違程序正義。向民眾征收空氣污染費,不是聽取民意,事先與民眾進行充分的溝通,進而取得理解與支持,反倒是下發一紙命令,開門就收費,而且連這筆收費用于何處至今還沒有給公眾一個答復,如此一來,勢必會引起民意反彈,那么,政府與民眾之間鴻溝的持續拉大就不足為奇了。
話又說回來,倘若當地政府確實有難言之隱,向每家每戶收取空氣污染費也具有合理之處,只因缺乏程序正義,與民眾溝通不足而使得該政令遭到民眾的不滿,又豈不是得不償失?
因此,不管向公眾征收空氣污染費有其背后的利益關系,還是確實是本著為公眾利益考慮,說到底也繞不過程序正義。
若是一個普通市民,僅因日常生活排放煙塵就要征收空氣污染費,肯定會不樂意。所以,空氣污染費向誰征收?怎么征收?征收多少?這些問題都需要在程序正義的框架內與民眾溝通,若僅僅是不加區分,采取運動式的手段,直接每家每戶征收空氣污染費,這種做法著實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