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并軌”近年來已經在不少省市試點,近日住建部已經明確表示,擬取消經濟適用房,提速全國公租房并軌,并將“公租房并軌”作為住房改革的突破口。也就是說,在不久的將來,經濟適用房、廉租房都將走入歷史,統一并入公租房門下。
回顧這段歷史,住房改革的傳奇遠遠比《大秦帝國》來得精彩。《大秦帝國》重演了秦國一統天下的歷史。然而就混戰(zhàn)而言,房市之亂遠超春秋戰(zhàn)國。《南方周末》近日一篇題為“北京發(fā)明了多少種房子”的報道稱,“光北京就有十七八種,全國得有三十多種”。具化到產權證,房子的名目減少了一些,但也有近十種不同的證件。地方建委分管的有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私房、房改房、廉租房、限價房、安置房等,還有不歸地方建委處理的央產房等等。即便是住建部門自己也經常大水沖了龍王廟,自家不認自家房。
就統一的難度而言,住房改革同樣也不小于秦國逐鹿中原。以上海為例,廉租房主要由各區(qū)縣住房保障機構負責籌措、審核、分配,而公租房房源主要由上海地產保障性住房投資建設管理公司以及各區(qū)縣的“公租房公司”負責建設和管理。每一種住房的背后其實都是一個利益主體,要把各個利益主體的不同訴求破產重組豈是易事?
對于當下的保障房政策,屢遭詬病的是,在核定收入難度大、法律法規(guī)不完善等情況下,對保障房供應類別分得太細,反而增加了尋租空間、資源浪費。不過,相關部門既然已經定下改革的突破口,這一突破的關鍵在于,如何平衡各方權益,最大程度凝聚共識,達成一加一大于二。
“公租房并軌”一邊要做“減法”,一邊要做“加法”。 一方面減少保障房的種類,建立住房保障退出機制。另一方面,擴大保障了的覆蓋面,更要實現不同人群住房保障的無縫對接,避免形成所謂的“夾心層”。至于檢驗成敗與否的標準,自然是看是否真正實現了一加一大于二,而不是借并軌之機,縮減住房保障水平,減少土地供應。“減法”是改革的手段,而“加法”是改革的目的。
當然改革過程中需始終保持警醒。借用賈誼《過秦論》中一句名言——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翻譯成現代漢語,那就是如果改革偏離了群眾路線,那么攻守之勢就會變化,改革也有可能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