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城管執法開口要說“您好”,執法結束時要說“謝謝”……《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規范》(下簡稱《規范》)昨日起正式實施。《規范》規定,城管執法今后都要使用這些禮貌用語。然而,新規實施首日卻尷尬頻現,城管執法人員剛開口說“您……”,小販就聞聲撒腿逃跑,城管一句“您好”也變成了“您別跑”(10月16日廣州日報)。
大概是因為此前無論是現實還是輿論,都把城管描述成粗魯蠻橫的樣子,幾乎名揚全球,給百姓的心里留下陰影,今天突然來個180度的轉彎,“禮貌”起來,難怪讓小販“感覺怪怪的”。筆者覺得這是正常的,畢竟,對城管人員來說,規范執法行為要有個過程,對小販來說,接受新的城管形象也要適應一段時間。
城市管理是一件費力不討好的活,城市沒人管,政府要挨罵,管理對象多數都是處于社會底層的普通百姓,為了養家糊口,往往圖便利,習慣于沿街擺攤賺取微薄收入,這本就是矛盾。城市需要整潔衛生,需要有序生活,如果市容環境管不好,隨處垃圾亂扔滿地攤販人車混行,百姓會不滿意。處理得不好,還容易激化矛盾。
從這個角度看,對于城市管理工作,應該多靜下心來說公道話,而不應該完全把矛頭指向所有的城管人員。現在,廣州實施《規范》中明確要求執法中要使用禮貌用語,這是強化素質加強隊伍建設的積極舉措,應該給予鼓掌。因為,社會需要和諧風氣,城管與商販之間更需要和諧。
現在的問題是,如何使《規范》在執法中得到落實,換言之,如何將讓小商販接受《規范》?我覺得,重要的是公正對待城管與商販,不可偏袒某一方。
其一,文明執法,是城管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城市市容管理,目的是建立良好的秩序,達到這一目的需要掃除影響秩序的障礙,其中如何讓街頭游動小販有秩序地擺攤設點,就是個難題。每一個街邊小攤都關聯著一個家庭的生計,如果為了市容環境直接將這些小攤掀翻或者沒收,當然會立竿見影,但未免野蠻粗暴,不盡人性人意,必然加劇矛盾。文明執法,不僅是圖形式門面,而是講究執法者對執法對象的尊重。城管文明執法,不光是稱謂上的“你到您”,更是要讓“自食其力”的人群有尊嚴的生活;不僅僅是“你到您”的字面轉變,而是執法部門對“社會自食其力者謀生”思想上的轉變。
其二,文明執法,也應包括被執法者以及整個社會的文明。城管隊伍需要嚴格整肅規范,尤其是對那些野蠻粗暴執法,打罵被執法者的城管員,必須嚴肅處理。但還要看到,城市市容管理是永久的課題,不是撤掉城管部門就自然能好轉的。退一步說,即使放開街路,允許擺攤,也照樣存在一個如何管理的問題。比如允許在一條街道開辦早市,就要有一定的開市、收市時限,要有保潔、治安等規范要求,而這些事,不可能都指望商販自律來解決,總要有管理人員對其進行管理,而只要有人管,又會產生矛盾。即使將城管所擔負的城市管理職能交給其它部門,類似的矛盾也不會自生自滅。
其三,文明執法,要有配套措施承接。據媒體報道,在香港,被稱為“走鬼”的無牌小販,也曾讓香港政府十分頭疼,但香港并沒有一禁了事,而是通過頒發牌照的方式將小販納入了法制軌道。香港每年都要按街區交通情況及市民需要進行測算,確定固定攤位和流動攤位數目,小販必須持牌經營,并接受食物環境衛生署下的小販事務隊的衛生監管。這種管理辦法,才是科學文明的,讓人覺得有人情味,很值得我們借鑒。
總之,文明執法,需要轉變城市管理理念,以實現規范城市秩序與保障小販權益的“兼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