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南京六合區交通協警員夏某因勸導一名女子不要闖紅燈后,女子不服氣喊男友開奔馳趕來,扇了協警夏某一記耳光。目前,該男子邱某,被處以行政拘留五天。(7月1日 新華網)
交通路口不闖紅燈是規則,對闖紅燈者及時進行勸導是交通協警職責。在本職工作崗位履行崗位職責而被扇耳光,對于交通協警來講著實委屈與不快。我們在對闖紅燈女子及其男友嫉惡如仇,對協警恪盡職守精神由衷敬佩的同時,更應該從深層次對此現象進行反思。
中國是人口大國,中國社會進入轉型期后,社會管理與建設的任務十分繁重,警力實際需求與人員編制矛盾突出,在編制限額飽和又無法增加人員編制情況下,為了彌補警力不足,各地開始聘用輔助警務人員,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協警。眾所周知,協警并非正式警務人員,他們沒有執法權。沒有執法權的協警在執法過程中,自然低人一等、矮人一截,理不直、氣不壯,理直氣壯的結果就是惡語相向、拳腳相擊。我們要樹立社會管理需要成本、需要不惜成本的觀念,對警力問題我們需要立足中國社會現實來審視,需要站位中國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去解決,該增加人員編制就增加,該增加經費投入就增加,從人力、戰斗力兩個方面解決好警力不足問題。如果對闖紅燈者進行勸導的是有執法權的正式警察,誰吃了豹子膽敢去扇他一耳光?
沒有執法權的協警,需要在正式警務人員帶領下執行任務。南京交通協警被扇耳光后打電話報警的細節,說明當時此協警并沒有正式警務人員帶領。協警站上一線,拿最少的錢、干最苦最累的活,正式警務人員退到二線,呆在機關,坐在辦公室,喝茶、聊天、上網,是協警過多過濫引起的并發癥。協警挨的那一扇耳光應該扇在交通警察主管部門領導的臉上,問問他為什么讓沒有執法權的協警單獨上路?為什么本該在此值勤的交通警察沒有到崗到位?如果關于協警執行任務的相關規定得到了落實,南京交通協警對闖紅燈者進行勸導時有正式交通警察帶領,那一耳光還扇得到協警臉上?
所以,南京協警被扇耳光不能單純地怪罪于“中國式過馬路”惡習難除和闖紅燈者的素質低下,背后更有體制機制問題。倘若警察人員編制與社會建設繁重任務匹配,倘若正式警察不因協警的補充而到一邊喝蓋碗茶,“扇耳光”鬧劇才不會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