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糧食供求僅能維持總量上的平衡,上海浙江等多個省份需要依靠其他省份供給,一旦發生災難,糧食供給就有困難。地方為經濟發展,對耕地侵占十分嚴重。雖然每年中央撥款緩解糧食主產區地方政府的財政困難,但專家調查稱,“國家每年補貼糧食主產縣8000萬”,可“經過層層‘盤剝’,最后真正到縣里,大約只剩1000萬。”(7月2日《中國經濟周刊》)
國家每年發放給產糧縣8000萬元補貼,經過層層盤剝之后,到縣僅剩1000萬元,最終到糧農手中還有多少,就可想而知了。國家糧食政策被“貪污”和涉糧項目資金被克扣、挪用現象之嚴重,實在令人觸目驚心。顯然,在一些地方,充滿政策善意的“糧食經”,已被一些官員念歪了,國家涉糧補助資金,儼然成了他們口中的“唐僧肉”。
俗話說:“無商不富,無糧不穩”。吃飯,對十多億人口的中國而言,始終是個“天大的問題”。為此,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比如給產糧縣農民發放糧食補貼,就是其中之一。應該說,國家發放糧食補貼的主要目的,除了鼓勵和支持產糧縣大力發展糧食生產之外,更重要的是惠及廣大糧農,解決生產困難,緩解“糧賤傷農”的壓力,提高他們種糧的積極性。
問題是,現在一些地方官員,將糧食政策變成了一種“斂財”手段,對于國家和地方支持的涉糧項目資金,恣意克扣和截留。特別是,他們侵占項目資金的手段更隱蔽,以此逃避上級的監督和蒙蔽群眾的眼睛。比如,有的地方稱,項目資金縮水,是因為用于“跑項目”的開銷,至于具體用在了何處,卻成了一種秘密。
涉糧項目資金被恣意克扣、挪用,應引起國家涉農部門及各地政府警醒與反思。